整车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公告管理。其内容包括:1、推进生产准入管理,定期《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2、规范企业申报《公告》工作程序;3、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和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4、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等。
公告管理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的有关规定(“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即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察),贯彻“3•26”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车辆生产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车辆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