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推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发展及应用,探索公路交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路径,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经信委于8月20日联合印发了《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对在全省进行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对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规范明确。
下一步,浙江省将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在省内公路网、杭州市及宁波市公共道路中选择条件合适的路段开展自动驾驶道路测试。
据了解,今年7月份,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8年7月27日至8月6日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原文:
《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践行“八八战略”,持续发扬首创精神和奋斗精神,助力交通强省建设,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8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
联系人:汪志华 联系电话:0571-87817037
邮箱:515536153@qq.com
附件;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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