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构调整靴子落地
11月13日,中编办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上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根据通知,此次住建部将主要调整三方面职责和相关机构:第一,将住建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第二,将住建部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三,将公安部工程建设的消防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住建部机构变动中,最受关注的城乡规划职能和消防审查职能的“一增一减”,均服务于规划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对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有着积极意义。
据悉,调整后,住建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
服务“多规合一”
自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以来,规划体制改革一直是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
此次被撤销的城乡规划司,过去承担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等职责。
据了解,发改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和原国土部土地利用规划职责都已划归自然资源部,具体由新成立的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
公示资料显示,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由原国土资源部原规划司司长庄少勤担任,住建部原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张兵则担任国土空间规划副局长。
根据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国土空间规划局有如下职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有规划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将规划事权集中于自然资源部门,将规划与建设分离,有地方已有实践,但这只是落实“多规合一”改革的第一步,全国统一的空间管制性规划如何制定,仍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今年5月,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袁昕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将国土空间利用的管理和监督职责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有利于改善过去部门条块分割、空间规划体系破碎所带来的弊端,通过资源和事权的整合实现更好的资源配置能力,但要实现规划管理机制的打通,还需要长时间的探索。
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与规划职能调整类似,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增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同样被认为是配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并在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其中,《通知》明确提出,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这一改革主要由住建部负责推动。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南京调研相关工作时表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已有多地颁布了试点方案并开始实施。重庆取消了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消防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15个审批及服务事项(占审批事项的20%)。上海则提出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从过去的平均267个工作日,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而一位江西的资深建造师则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消防审查的过审时间相对较长,而不同部门意见不一,往往“费时费钱费力”,统一到一个部门可以极大地加快审批时效。
多位受访人士均指出,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公安部的职能调整,是相关改革试点在部委机构调整层面的体现。
有中部省份的住建部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预测,从职责划分和实践情况来看,消防审批的职能和编制有可能划归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建部网站显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具有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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