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有关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指示精神,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为积极扩大进口,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将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新增对杂粕和部分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适当降低棉花滑准税和部分毛皮进口暂定税率,取消有关锰渣等4种固体废物的进口暂定税率,取消氯化亚砜、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继续对国内发展亟需的航空发动机、汽车生产线焊接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天然饲草、天然铀等资源性产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适应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促进能源资源产业的结构调整、提质增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为支持“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营造有利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外部条件,2019年我国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随着最惠国税率的降低,相应调整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孟加拉和老挝两国特惠税率。
2019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步降税,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暂定税率作相应调整。
上述调整有利于发挥好关税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职能,有利于统筹协调国内相关产业均衡发展,有利于推动开放合作,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增长。
在推进投资及项目落地更加便利方面,福建省将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实现申请人自主勾选经营项目。探索服务业扩大开放,放宽外资准入条件。
在推进国际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方面,福建省将加快单一窗口3.0版建设,单一窗口覆盖国际贸易主要环节、主要进出境商品和主要出入境运输工具,推进“互联网+海关”。
在培育壮大新平台新业态方面,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合规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积极引进企业营销中心、分拨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和服务业总部,发展第四方物流,争取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合规性整改业务,加快培育具有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的整车平台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构建跨境电商高效物流通道,实施跨境电商结汇便利化。打造全球“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发展飞机处置全产业链业务。探索开展转口贸易及离岸贸易。
在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福建省将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平潭各金融机构试点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推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积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保险营业机构。
福建省还将进一步凸显对台先行先试优势,落实台资企业同等待遇,对医疗、旅游、生物科技等率先对台开放领域,以及台湾地区企业法人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集成电路、高端医疗器械、精密机械、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企业给予支持。台资企业可公平参与福建省各级政府采购。鼓励台湾影视行业协会在厦门、平潭自贸片区设立大陆分支机构。积极为台湾地区及东南亚等地货物经台闽欧班列运输出口提供过境通关便利,扩大台闽欧班列流量。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及法律仲裁服务,支持设立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确权、授权、维权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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