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从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获悉,12月16日起,内蒙古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将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若违规,将受到惩戒。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内蒙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体制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要求。
日前,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通知》(内交发〔2019〕676号),12月16日起,在全区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工作,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
此外,笔者了解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出口设置有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通过高速公路连接道路实施交通标志引导,提示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运输车辆。
已安装ETC的车辆直接通行,未安装ETC车辆的发卡通行;经称重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由公安交警、公路路政部门将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等扰乱检测通行秩序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依法实施处理。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