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20年1月24日起,中心城区(北区)的部分道路将对大型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届时,请广大驾驶人合理规划路线,根据交通管制措施的相关规定通行;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市中心城区(北区)的部分道路,对大型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大型货车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车长大于或者等于6米,载质量大于或者等于4500千克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以及全挂车、半挂车。
二、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汕樟北路——泰山路——海湾大桥以及中山东路(天山路口以东)路段。
三、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禁止通行的路段:跃进路、安平路(西堤路口~小公园)、韩江路、长平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金砂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韩堤路(八角亭~民族路口)、金园路、嵩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衡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天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华山路(中山东路口~金砂路口);
公信路、龙眼路、金新路、金陵路、新陵路、饶平路、新兴路、博爱路、同益路、同平路、镇平路(同平路口~福平路口)、月眉路(八角亭~杏花桥)、利安路和金泰立交桥首层、中泰立交桥首层、黄山路(珠池路以南)、庐山路(珠池路以南)、黄河路(天山路口~泰山路口)、海滨路、金环路(中山路口~海滨路口)、中山路(民族路口~金环路口);
滨港路(龙眼路口~金环路口)、外马路、大华路、天山北路(东厦路口~金新北路口)、金新北路(金凤路口~嵩山路口)、乐山路(汕樟路口~春江路口)、春江路(嵩山路口~天山路口)、珠峰北路(汕樟路口~汕汾路口)、凤凰山路、金环北路(汕樟路口~黄河路口)、公园路。
四、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限制通行的路段:滨港路(龙眼路口~东厦路口)、红领巾路、金砂西路、杏花桥、杏花路、珠池路、榕江路、珠江路、金湖路(护堤路口~东厦路口)、练江路、长江路、兴业路、天山路(珠池路口~黄河路口);
东厦路(海滨路口~金凤路路口)、汕樟路(外马路口~金凤路口)、潮汕路(杏花路口~大学路口)、衡山路(珠池路口~汕汾路口)、嵩山路(珠池路口~汕汾路口)、黄山路(珠池路以北)、庐山路(珠池路以北)、东厦北路(金凤路口~天山北路口)、天山北路(东厦路口~汕汾路口)、东厦北路(天山路口~嵩山路口)、华山路(金砂路口~汕樟路口)、嵩山路(汕樟路口~汕汾路口)。
以上路段每天7:00~9:00、11:00~13:00、17:00~19:00,以及深夜24:00~次日6: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金环路(黄河路口~中山路口)、中山路(金环路口~天山路口)等路段每天5:00~24: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礐石大桥:礐石大桥桥面和大桥A匝道(潮阳往礐石大桥方向)、C匝道(南滨路往礐石大桥方向)、2号匝道(永泰路上礐石大桥入口)、4号匝道(杉排路上礐石大桥入口)及西港高架桥。以上路段每天7:00~9:00、17:00~19: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六、违反上述交通管制措施规定的,由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公告自2020年1月24日起施行,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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