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为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将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共有59个,包括太原、长沙、苏州、宁波等。
《意见》提出,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要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同时,《意见》也要求在教育、医疗等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其实,这并非国家第一次提及改变部分城市的落户限制。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就有过类似表述。
“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更多还是体现为国家部委的政策思路,而此次由两办发文,可以看出层次更高,对于积极推进户籍政策改革等有较为积极的作用,这一点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即2017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共有59个,人口数排名前十的包括太原、长沙、苏州、石家庄、南昌、汕头、南宁、福州、无锡及合肥。但由于人口统计数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部分已经跨越300万门槛,完成Ⅱ型大城市到Ⅰ型大城市转变的城市具体落户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北京商报记者浏览部分Ⅱ型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发现,大多数城市在声称“全面取消”的同时,还是附带了一些要求。以太原为例,去年6月,太原市公布最新“放宽人才户口迁入的政策”,落户首次与就业脱钩,但对学历提出要求。要求专科以下学历只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本科学历只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可直接落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落户则不受年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实行“先落户后就业”,且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尚需具体标准的出台。但无论如何,“全面取消”将对人才争夺大战再添一把火。12月25日,温州市就发布了《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租房3折,并将在全市配建人才住房。
“类似政策对于很多地级市的影响会很大,进而放松落户能够直接刺激购房需求,而且既然提到了全面取消,那么后续约束会减少,劳动力、人口或人才进城落户变得更为简单。”严跃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虽然此次政策出发点是为了促进人口流动,但客观上也会释放新的购房需求,对于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等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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