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小型货车在乌鲁木齐行驶都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每年乌鲁木齐交警也在货车限行方式上做着不断的调整,今年也不例外。
8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8月27日也就是下周一开始,重型柴油货车在乌鲁木齐的限行区域较之前相比将有一定的变化,还希望广大重型柴油货车驾驶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民警满志明告诉记者,此次限行主要针对的是重型柴油货车,其他重型货车的限行,还和2018年8月调整后的限行方式一样。这次限行,由城北主干道(含)—吐乌大高速—轮台路(含)—米东大道(含)—辽源街(含)—东二环—南二环—乌奎连接线围合的区域,全天二十四小时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行驶。
据了解,此次针对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型柴油货车的管理,限行区域调整自2018年8月27日起正式实施,其中2018年8月27日至9月2日为宣传教育期,2018年9月3日起,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除乌鲁木齐市限行之外,兰海高速也实行交通管制。
据报道,自8月24日至8月25日0∶00—06∶00,G75兰海高速兰州南至井坪段因工程抢险双向实行交通管制,请过境车辆从212国道绕行;
06∶00—24∶00双向解除交通管制,兰州至临夏、临洮方向途经新七道梁隧道北口山体塌方路段时,需临时借用下行线车道单幅双向通行。
由兰州经兰海高速驶往临夏、临洮方向的三轴以上(含三轴)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从212国道绕行至井坪收费站后方可驶入高速。
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型柴油货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18
年8 月27 日起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重型柴油货车。
二、限行区域:城北主干道(含)—吐乌大高速—轮台路(含)—米东大道(含)—辽源街(含)—东二环—南二环—乌奎连接线围合区域。
三、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限行。
四、其它限行措施按照《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货运车辆、大型机械设备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乌公交通〔2017〕23号)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2018 年8 月27 日起正式实施,2018 年8 月27 日至9 月2 日为宣传教
育期,2018年9月3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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