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官网获悉,日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19年3月25日起,召回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10月27日生产的部分2011年款进口福特锐界汽车,共计610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发动机电子节气门内部电机电刷可能累积污染物并导致电阻增加,造成故障指示灯点亮,车辆进入故障模式并限制发动机转速,极端情况下发动机可能熄火,存在安全隐患。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电子节气门,以消除安全隐患。
解决方案: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向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车主寄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授权经销商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用户可拨打客户中心热线:400-690-1886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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