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501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公告。
哈尔滨黄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与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公交公司”)签订了301辆和200辆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车辆购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6,217.8 9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丹东黄海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影响力。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在哈尔滨公交公司
的301辆和200辆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中中标,并与哈尔滨公交公司分别签订了301辆和20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的《车辆购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6,217.89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8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双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万晓光注册资本:28991万元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30号经营范围:道路客运经营;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哈尔滨黄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爱伟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充电桩安装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的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标的:301辆和200辆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46,217.89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
3、付款方式: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自行申领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根据地方政策出台情况而定,属哈尔滨公交公司配合的哈尔滨公交公司配合办理。车辆全部交付后,分三期付款。
4、交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前,车辆全部交付哈尔滨公交公司。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丹东黄海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影响力。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发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附件:
曙光股份关于签订501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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