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生产的大宇牌GDW6117HKE型旅游客车,共计83辆。
(一)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窗帘的垂直燃烧特性的燃烧速度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窗帘接触明火火源时,燃烧速度偏大,存在安全隐患。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窗帘,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满载状态行驶过程中,在助力转向失效时,转向力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GB17675—1999《汽车转向系基本要求》3.9规定的“带助力转向但助力转向失效时,其转向力应小于588N”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调整主销后倾角,以满足上述标准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快递、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7733626248、18877380038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
,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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