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的公告。公告显示,金龙汽车近日累计收到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30457万元。
其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厦门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6年和
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第一批清算资金7,997万元、19,756万元。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第三批清算资金 2,693
万元以及2017年第一批清算资金11万元。上述推广补贴款项合计为 30,457万元。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5
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中对应的
2016-2017年公司所售且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为121,246万元。本次收到的30,457万元推广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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