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近年来,深圳市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重心转移到柴油车治理方面,通过“查、限、改、换”等系列措施,不断推动柴油车清洁化。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开展新车环保执法检查工作。结合省级职权调整“放管服”改革,主动向省政府申请下放新车排放检查、新车环保信息检查等省级行政职权并获批准,在省级以下城市中率先开展新车环保执法检查工作,从源头前端控制机动车排放。截至2018年8月底,对193辆在售的柴油车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和排放抽检,涉及国内柴油车生产企业12家,初步发现2家企业的环保信息公开有异常,将进一步调查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处理。
(二)开展在用柴油车污染排放装置核查工作。为摸清柴油车排放状况和污染排放装置的配置情况,深圳市从2017年起试点开展了柴油车污染排放装置试点核查工作,并编制《在用柴油车环保关键装置符合性查验技术规范》,2018年在全市定期检测机构全面铺开,累计核查柴油车6万辆。对于污染排放装置缺失的车辆通过技术改造、补贴淘汰或纳入高排放车辆予以限行。
(三)开展在用柴油车路抽检执法检查工作。市区多部门联合开展路抽检工作,2018年要求每年路检高污染车辆不少于5万辆,其中柴油车不得少于3.2万辆。今年以来路抽检高污染车辆4.8万辆,对319辆超标车辆予以查处。
(四)开展柴油车限行工作。按照《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7月起,对异地货车、国Ⅲ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装置缺失的柴油车实施不同程度的限行措施;在全市10个行政区各划定一个绿色物流区,全天候禁止轻型柴油车行驶。
(五)开展柴油车技术改造(安装DPF)工作。编制《在用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颗粒器技术规范》和《深圳市在用柴油车技术改造手册》,指导部分行业开展DPF安装技术改造工作,其中包括1000台环卫车、1000台邮政车、1360台建筑工程搅拌车。
(六)推动轻型柴油车更新置换纯电动车。制定营运类老旧车淘汰补贴政策,2018年底前淘汰营运类轻型柴油车2万辆,并禁止轻型柴油货车办理营资质登记,推动轻型柴油货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车。
(七)推动“车”与“油”双提标。2018年9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I车用柴油;经省政府批准,深圳市将在2018年底前对轻型柴油车执行国VI排放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和《深圳市打好污染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就机动车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下一步将力推以下工作:
(一)加强异地柴油车管控。协调市公安交警局,参照北京模式研究在进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异地超标车辆予以查处和劝返。
(二)加强遥感和黑烟车智能化监控技术的应用。2018年新建10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计划到2020年累计在全市柴油车密集区域道路安装尾气遥感和智能化黑烟车监控设备不少于50套,届时在用车排放的综合监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三)开展柴油车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将联合市交通运输委、邮政局等部门,开展货运物流、快递、泥土车的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黑烟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四)全面实施柴油车国VI排放标准。在对轻型柴油车执行国VI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车型范围,2020年底对柴油车全面实施国VI排放标准。
(五)加大高排放柴油车淘汰力度。2018年底前发布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重点加大对柴油货车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国Ⅲ柴油车的限行力度,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力争在2020年基本淘汰国Ⅲ柴油车。
(六)持续推进城市配送货车纯电动化。在现有“绿色物流区”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全天候禁止柴油货车行驶;推动轻型货车纯电动化,推动城市配送企业加大纯电动车的投入,新增营运类货车要求基本为纯电动车辆;加强充电桩建设,到2020年累计新增各类充电桩5.02万套。
(七)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底前在深圳边界区域建成3个生活物资转运基地并投入运营。轻型货车通过纯电动化,重型货车运输通过生活物资转运基地接驳转运,实现交通运输低碳、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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