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科力远公告称,因与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外部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战略合作协议》。12月28日,公司与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终止协议》,决定终止上述《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12月25日,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在郑州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在混合动力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各自具备优势资源,有较强的互补性,对双方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双方基于充分的信任和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期双方就海马汽车 M6
混合动力整车(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推广等领域开展合作,后续在其他领域逐步深入开展更广泛的合作。协议产品搭载科力远提供的混合动力系统及其相关零部件(以下简称“混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混动变速箱、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动力电池能量包、制动能量回收系统等)。 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共同推进海马汽车全谱系车型搭载科力远混动系统。
合作内容
科力远向海马汽车提供混动系统,定制并购买基于海马 M6
车型上搭载科力远提供的混动系统的混合动力产品(即协议产品)。协议产品的具体技术要求及项目时间节点在双方签署的产业化开发协议中进行约定。协议产品采用定制方式,由海马汽车制造,首期主要开拓公共出行市场,由科力远为主负责包销和推广运营。
时间进度安排
产业化定制开发功能样车完成时间目标暂定为 2018 年 5 月,量产及其他开发节点时间在双方签署的产业化开发协议中进行约定。
设计研发及认证管理:协议产品的整车产业化定制开发由海马汽车主导,科力远提供技术支持;协议产品混动系统的性能开发由科力远主导,海马汽车提供技术支持。协议产品的混动技术参数和开发方式在双方签署的产业化开发协议中约定,海马汽车对整车层级的整车技术要求进行必要的把关验收。
海马汽车以自己的责任办理协议产品认证工作,科力远负责提供协议产品认证所需的相关支持。 至 2021 年底合作生产协议产品的产销目标为累计不低于 15
万辆。其中, 2019 年和 2020 年由科力远包销,若双方协商一致海马汽车可对外销售协议产品。
产业化定制完成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海马汽车可将科力远纳入供应体系,向科力远采购混动系统零部件,自行组织生产协议产品,通过自有渠道对外销售。
合作双方的主要义务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协议产品的定制化开发及产品认证等工作。协议产品的制造及品质保障等工作。 科力远主负责协议产品的混动系统性能开发。提供协议产品产业化定制开发阶段的相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支持;提供生产协议产品所需的混动系统零部件等。
对公司影响
双方因《战略合作协议》存续期间及本协议签订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本次终止战略合作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均无需对相关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合作终止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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