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633)发布公告,其中关于“审议《关于在印度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该议案内容为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设立子公司,投资总额约为1045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长城汽车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投资规划。长城汽车是第一批走出国门的中国汽车企业,1998年即实现出口,并不断努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国际美誉度。长城汽车在遵循全球法规的前提下,针对海外产品进行全面布局,投放更多适应不同市场的产品。以“市场地位第一、利润第二”的原则,形成哈弗H系和F系的双系产品布局,强化产品保障,明确车型角色,用“以大打小、以新打旧、以高配打低配”等组合,展开差异化竞争。
而作为发展速度迅速、潜力巨大的新兴汽车市场,印度车市无疑将成为长城汽车扩大海外市场的重要“阵地”。
《关于在印度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总额 11,000 万卢比(约合 1045 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 10,989 万卢比(约合 1,044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99.9%,泰德科贸出资 11 万卢比(约合 1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0.1%;
2.董事会决议与泰德科贸有限公司在印度合资成立子公司,公司名称将为如下名称或注册批准的其他名称,名称将由印度德里和哈里亚纳邦注册局核准: ①印度哈弗汽车私人有限公司;②印度哈弗私人有限公司;③印度哈弗汽车销售私人有限公司。
3.3.授权印度子公司意向资本金为 110,000,000 卢比(壹亿壹仟万卢比),共发行11,000,000 股(壹仟壹佰万股),每股金额为 10 卢比。印度子公司首期实收资本金为55,000,000 卢比(伍仟伍佰万卢比),共发行 5,500,000 股(伍佰伍拾万股),每股金额为10 卢比。
4.本公司应持有印度子公司实收资本金的 5,494,500 股(伍佰肆拾玖万肆仟伍佰股),每股金额 10 卢比。
5.授权本公司员工史青科先生代表公司认购印度子公司股本,签署涉及印度子公司注册的所有文件及表格,签署印度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组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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