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参加了“苏州市氢能产业签约活动”会议;在会议上,与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城汽运”)签订了氢燃料电池示范运用《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国家及所属区域的产业发展规划,上述三方结合自身在氢能产业拓展等方面的需要,经过较广泛的沟通、交流,三方一致同意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为了促进合作事项落地,讨论、制订行动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建立持续推进工作机制,三方同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就合作的内容、目标,及协作分工等形成框架性约定。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目的是为了推进自产氢燃料电池(电堆)示范运用、验证工作;通过本公司提供电堆,本公司与苏州金龙合作进行系统集成生产出氢燃料电池示范运用大巴车辆,港城汽运应用运行该车辆,达到示范运用及验证的目标。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三方同意,在发挥各方优势的基础上,在氢燃料电池国产化技术研发、验证及示范运用领域展开合作。具体内容及目标为:
1、合作内容。合作的内容包括不限于:氢气制备及储运、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发动机开发及检测、整车集成、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端示范运作。
2、国产化目标。通过三方合作,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模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整车集成技术自主化、国产化。
3、经济性、适用性目标。通过三方共同努力,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成本,提高产品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二)分工协作
根据合作各方产业特点及优势,三方同意,围绕《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在优化氢能产业布局,加强氢能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协作分工,为苏州地区实现“到2020 年,苏州氢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 亿元,建成加氢站近10 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 辆,并探索氢分布式能源系统产业化、商业化路径。到2025 年,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典范城市,年产值突破500 亿元,建成加氢站近40 座,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和乘用车批量投放,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0000 辆,氢能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应用。”等目标,做出应有贡献。三方同意,通过协作,2019 年度,实现投用5 辆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2020 年度,实现100 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投放市场。为了促进合作事项的落实及持续推进,三方同意成立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合作事项的协调、推进;并在苏州市发改委、张家港市政府的指导下,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形成分工协作机制。
(三)其他
本协议为框架性质,存在争议由合作各方通过协商解决;涉及具体商务、技术等事项,需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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