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ST斯太(000760.SZ)公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常州斯太尔”)柴油发动机国产化项目进展缓慢,且涉及多项重大诉讼及贷款逾期,资金严重紧张,无法支撑后续业务发展。为有效盘活资产,拓展柴油发动机军品领域市场,增强企业盈利点,常州斯太尔拟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泰豪”或“泰豪”)、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投资合作成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并于2019年7月9日签订了《出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11亿元,其中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认缴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46%。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汽柴油车整车、机电设备、镍氢电池制造;电力设备、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生产;机电设备加工;实业投资;电池销售;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新能源电站的运营;生物质能源(含甲醇、乙醇、生物柴油)销售项目的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次合作将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公司柴油发动机在军品领域的布局。此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利益,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改善企业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产,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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