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江铃汽车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黄定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聘任Eric
Hermann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上述人事变动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黄定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聘任Eric
Hermann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上述人事变动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变动后,黄定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定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ric Hermann先生简历
Eric
Hermann先生,1964年生,拥有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及机械工程硕士学位。Eric先生曾在福特汽车公司担任轻卡排放设计工程师,车辆NVH(噪声、振动、平顺性)主管,车型投产主管,排放、进气及离合主管,进气、冷却、排放及计算机辅助工程经理,冷却及底座经理,进气和排放经理,全球进气系统经理,以及本公司动力传动系统部部长、总裁助理。
Eric Herman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Eric
Hermann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Eric
Hermann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生就公司人事变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对黄定邦先生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经审阅Eric Hermann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Eric
Hermann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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