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广汽集团(下称公司或甲方)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宁德时代(下称乙方)拟于2018年7月19日在广州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双方计划在广州共同出资成立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和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双方致力于共同设立并经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公司,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动力电池系统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动力电池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及电池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
《合资经营合同》涉及的动力电池系统及动力电池项目建设、投资规模等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甲乙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乙方出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
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十亿元,甲乙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4.9亿元,持股比例为49%,乙方出资5.1亿元,持股比例为51%。
本次合资经营合同的签署及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的合作,实现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的稳定供应和降低主要零部件的采购成本,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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