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研究网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汽车研究网,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科研院校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电车资源   编辑:韩景旭  2019-10-14 13:56:04 字号   打印  收藏

一直以来,深圳都是新能源汽车应用的模范城市,自从2018年响应蓝天保卫战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在环卫以及重型货车领域的部署也在加速进行中。10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深圳纯电动泥头车制定下一步发展计划。

《方案》指出,争取到2019年底,全行业投入营运的纯电动泥头车保有量达到3000辆,纯电动泥头车成为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主力车型之一,为了鼓励纯电动泥头车的推广与应用,将从政策,补贴、路权、充电设施等方面入手,予以支持和保障。最终以纯电动泥头车为突破口,持续发展新能源重型车整车产业规模,通过新能源泥头车的示范经验,逐步在搅拌车运输、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他类型的新能源工程车辆推广。

以下是政策原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在全国率先形成纯电动重型货车使用的示范效应,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9月24日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在全国率先形成纯电动重型货车使用的示范效应,根据《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深建废管〔2018〕23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18〕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规范运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我市大力推广使用纯电动泥头车。用好用足现有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减轻纯电动泥头车企业经营压力;同步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纯电动泥头车的可用性、易用性;配套落实纯电动泥头车的通行、使用鼓励政策,发挥上下游高效联动运营模式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上述综合性措施,切实提高纯电动泥头车的竞争力,引导我市泥头车企业优先选择纯电动泥头车车型。力争到2019年底,全行业投入营运的纯电动泥头车保有量达到3000辆,纯电动泥头车成为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主力车型之一;我市重型新能源货车商业化使用世界第一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视纯电动泥头车车辆技术迭代情况、充电网络建成情况和市场接受程度,谋划2020-2021年推广计划。

以纯电动泥头车为突破口,持续发展新能源重型车整车产业规模,提升新能源重型车整车核心技术水平、核心产品竞争力。通过示范引领,将新能源泥头车的示范经验,逐步在搅拌车运输、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他类型的新能源工程车辆推广。

二、加快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建设

(一)明确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建设计划。

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充电功率原则为120KW*2,最低不低于160KW;同时兼容纯电动重型货运车、重型环卫车等车辆车型的充电需求。根据各区余泥渣土产生量、通行环境和土地储备情况,明确到2019年底,各区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建成数量;其中,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各不低于150个,坪山区、光明区各不低于100个,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各不低于20个。纯电动泥头车充电位停车位面积需大于10米*3米(长*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2019年底基本形成满足泥头车基本充电需求的充电网络基础上,根据各区建设需求、路网规划和电力容量,推动在2年内形成完善、便捷的纯电动泥头车充电网络;中长期桩车比不低于1:2。各区2020年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建设量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各150个,坪山区、光明区各100个,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各20个。(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明确泥头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政策。

借鉴纯电动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建设经验,我市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建设的用地、报批政策参照《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2018〕342号)要求执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近期以充电桩运营企业建设充电桩为主,按照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原则,充分考量路网分布、工地分布、受纳场分布等因素,确保充电的便利性,明确充电桩的分布与数量。其中,在弃土外运码头周边、建筑工地建设临时补电站,在专用场地建设固定充电站。(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纯电动泥头车充电桩纳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充分挖掘现有充电桩资源。允许位置偏远、布局不满足乘用车等小型车辆需求,使用率低的充电场站,利用现有场地、电网容量和基础设施,改造为满足纯电动泥头车使用需求的充电场地。原小型车辆充电桩进行异地重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形成泥头车充电桩建设意向后,相关充电桩建设主体应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供电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意向建桩地点进行评估分析,并出具电网能否满足充电桩(站)的接入需求意见;若评估满足接入条件,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开设报装、供电绿色通道。(市供电局负责)

三、保障对纯电动泥头车的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实施办法》,市交通运输局在2个月内制定并发布纯电动泥头车运营里程及超额节能减排效果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既要保障财政支持政策对降低泥头车运输企业经营压力的作用,又要采取措施预防奖励资金浪费和其他骗补行为,降低向泥头车运输企业或租赁企业追回奖励资金的风险。加强对《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实施办法》提出的一次性提前发放5年奖励资金的审核把关,通过对担保企业、申请车辆提出资质要求,遏制以获取政府补贴为目的的无效运力投放。里程考核除采用安全监管平台记录的行驶里程作为考核依据外,市交通运输局应通过采购服务等方式,采用新能源车辆专用第三方监控平台里程数据作为运营里程的校验数据,以保障投入的纯电动泥头车取得预期节能减排效果。自9月30日起,逐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运营里程通报,对已投入营运但无法达到考核里程要求的,进行通报预警,并结合财政奖励资金到位情况,采用分年度考核的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纯电动泥头车实际投入情况、车辆运营里程考核情况,及时申请部门预算,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鼓励纯电动泥头车在我市使用、通行

(一)出台纯电动泥头车通行政策。

进一步落实纯电动泥头车通行鼓励措施,纯电动泥头车基本路权参照大货车执行,通行全市基本货运通道不受泥头车“一证双限”政策限制;进一步提高纯电动泥头车通行证的有效期,降低办证频率。因工程建设需要,公安交警部门审批纯电动泥头车通行线路时,除保留工地至受纳场的线路外,同时增加通往充电站的通行线路。(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二)鼓励建筑工地使用纯电动泥头车。

鼓励政府投资工地、新开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泥头车。市住建部门对使用纯电动泥头车的工程总包单位,在诚信评价方面出台优惠措施。在纯电动泥头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研究出台限制性措施,禁止传统燃料类型泥头车进入市中心城区、扬尘高污染地区作业。加大工地泥头车监管力度,杜绝各类非法车辆进入工地作业,禁止超载泥头车驶离工地。(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建设主管部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鼓励弃土外运码头接纳纯电动泥头车作业。

对上步、妈湾0号、月亮湾等弃土外运码头实施技术改造,确保满足纯电动泥头车弃土需求。自2019年3月1日起,新开设的弃土外运码头技术条件必须满足纯电动泥头车使用需求。在满足噪音管理需求的前提下,探索延长弃土外运码头夜间作业时间。(市交通运输局、福田区政府负责)

(四)创新纯电动泥头车投入营运模式。

制定差异化措施,鼓励投入纯电动泥头车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扩大运力规模;企业办理纯电动泥头车投入营运业务的,率先实现即来即办。允许专业化公司开展纯电动泥头车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降低工程运输企业购置车辆成本,加快纯电动泥头车在我市的推广使用。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统一协调充电、维保、保险等资源,并对融资租赁车辆实施必要的一体化经营管理,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使用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会商制度。

加强交通运输、发改、财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市区联动,共同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重大专项行动的实施。

(二)完善政策法规。

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制定我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时间表。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实施标准、营造政策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条件成熟后修订《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将纯电动车型作为我市唯一泥头车运输车型。

(三)确保节能减排效果符合预期。

2020年1月31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对2019年度纯电动泥头车成本、收益、运营里程等情况进行评估,出台评估报告报市审计部门,作为下阶段推广使用纯电动泥头车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力度。

对违规谋取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奖励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上一篇:财政部:建议氢燃料电池车补贴按时退出
万亿“大基建”法案通过,美国为充电桩和汽车安全划重点
近日,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1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一揽子计划,这是美国数十年来规模最大的基建法案,也是美国总统拜登和两党参议员经过数月谈判后迈出的重要一步。这项法案将为美国扩大宽带接入提供资金,并为包括电动汽车、网络安全在内的其他重点领域提供资金。目前,该法案仍需美国众议院通过,而后由拜登签字成为法律。 [详细]
2021-08-26 16:06:53
 
俄罗斯推进电动车发展:2030年前建成7.2万个充电站
8月24日,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俄罗斯2030年前电动车产业发展规划中显示,2030年前,俄罗斯至少会建成7.2万个电动车充电站。规划分两个阶段实施:2021年至2024年和2025年至2030年。第一阶段计划推出至少9400个充电站,其中至少2900个是快速充电站;第二阶段计划建成运营至少7.2万个充电站,其中至少2.8万个是快速充电站。 [详细]
2021-08-24 17:17:06
 
海南将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开展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试点工作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并指出,将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万宁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市县也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试点工作。对于服务于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 [详细]
2021-08-10 14:01:02
 
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出台!含电网、充电桩六大特有附加险,意外事故覆盖起火燃烧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稿中包含有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此外,意见稿中还有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 [详细]
2021-08-09 15:19:20
 
美国最激进新能源车政策,2030年零排放汽车将占“半壁江山”|见智研究所
美国当地时间8月5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领域领导地位”行政命令,设定了美国到2030年无排放汽车销量达50%的重大目标。并联合通用、福特和菲亚特母公司Stellantis等美国主要车企CEO发布联合申明,旨在确保美国汽车行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详细]
2021-08-06 16:52:04
 
7月实施 北京油车占电动车位可加价收费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这一新规范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据了解,新规范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细]
2021-04-09 15:05:58
 
工信部:明年将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和合资企业不超过2家的限制
1月26日,国新办举行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一直秉持开放发展原则。2022年将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和合资企业不超过2家的限制,届时汽车外资投资将全面开放。 [详细]
2021-01-27 08:56:39
 
新能源汽车4项重点工作明确
1月19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讨论了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工作举措,明确了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重点工作。 [详细]
2021-01-21 17:09:43
 
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4月实施 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车位
近日,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将由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提出,电动汽车充电站内,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而单位和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只要合规,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对外开放。 [详细]
2021-01-18 13:44:27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细则发布
1月12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包含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等。 [详细]
2021-01-14 13:32:21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China-Qiche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科瑞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