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研究网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汽车研究网,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科研院校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深圳发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
来源:第一电动网   编辑:王琳  2020-08-14 09:01:27 字号   打印  收藏

  8月1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深圳将采用定点定线的形式在细分领域先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括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应用示范。

  在前期开放124公里道路进行测试的基础上,深圳将由点及面逐步开放更多更复杂道路环境,开展多场景多模式示范应用,逐步实现深圳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及商业化运营。

  意见明确了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特种作业三种应用示范场景。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除开放道路外,深圳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即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

  截至目前,深圳已发布124公里的开放测试道路,覆盖9个行政区域,并向腾讯、大疆、海梁等企业共发放12张牌照,海梁在福田保税区展开“阿尔法巴”智能公交试运行,同时汇聚60余家自动驾驶相关企业组建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促进会。

  以下为政策全文:

  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8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6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和《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深交规〔2018〕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细分领域的发展现状,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研发创新及落地,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在细分场景的应用示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实施意见》进行补充及延伸,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促进先进科学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高质量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可持续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新业态的发展和应用,着力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工作,更好地满足交通强国建设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紧扣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研发与创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道路测试工作。

  坚持安全底线。以安全保障为基本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在可控的场景循序渐进地开展应用示范工作,建立完善的筛选条件和管理规定,确保参与企业自动驾驶能力可靠,管理工作周密严谨。

  坚持先行先试。积极稳慎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勇于破除困难,努力形成智能网联汽车细分领域先行应用示范经验,引领全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统筹全市各区协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工作,做好产业支持的同时建立科学的发展规范,引导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高质量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顺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态势,采用定点定线的形式在细分领域先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在推动技术持续验证和积累优化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开放更多更复杂道路环境,开展多场景多模式示范应用,逐步实现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及商业化运营。

 二、示范场景

  (一)载人应用示范。

  载人应用示范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载人测试示范活动。

  (二)城市环卫作业应用示范。

  城市环卫作业应用示范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城市道路无人清扫和无人洒水作业测试示范活动。

  (三)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应用示范。

  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应用示范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经营性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和其它专项作业测试示范活动。

  三、示范条件

  申请开展载人应用示范、城市环卫作业应用示范、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应用示范的主体、车辆、驾驶人及安全员等首先应满足《实施意见》中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驾驶人及测试安全员的要求。在取得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基础上,还需满足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应用示范方案和应急预案,统一安装车载终端,按《实施意见》的审核流程报经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研究同意,获得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应用示范资格,按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项目开展应用示范工作。

  (一)开展载人应用示范的,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应用示范车辆在申请开展应用示范所在区域道路测试里程累计应不低于每车1000公里,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有责任交通事故,并提交相关证明;

  2.申请应用示范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应包含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识别及响应、交通信号灯识别及响应、交叉路口通行、环形路口通行,并获得合格证明;

  3.应用示范主体可通过互联网、媒体、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采用实名制招募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在向志愿者充分告知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签订相关责任协议,且应保证志愿者具备座位险、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

  4.应用示范主体不得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报酬,不得利用应用示范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二)开展城市环卫作业应用示范的,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应用示范车辆应在认可的封闭测试场进行城市环卫作业能力检测,并提供合格证明;

  2.夜间作业应做好充分的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工作,提醒周边车辆、行人注意;

  3.应用示范过程中应遵循相关作业规范。

  (三)开展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应用示范的,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应用示范车辆在申请开展应用示范所在区域道路测试里程累计应不低于每车1000公里,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有责任交通事故,并提交相关证明;

  2.申请应用示范车辆应在认可的封闭测试场进行货物运输及专项作业能力检测,并提供合格证明;

  3.应用示范过程中应遵循载货及专项作业的相关管理要求。

 四、申请材料和办事流程

  (一)申请材料。

  应用示范主体、应用示范车辆、应用示范驾驶人和安全员在满足《实施意见》所提出的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应用示范主体应提交下列材料:

  1.应用示范方案;

  2.应用示范应急预案。

  (二)办理流程。

  1.材料审核。应用示范主体根据《实施意见》《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申请材料向联席工作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代表)提出应用示范申请,在收到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市交通运输局召集联席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完成材料审核。

  2.出具通知书。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联席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议定结果,代表联席工作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为审核通过的每家应用示范主体出具应用示范通知书。

  五、事故和违法处理

  (一)应用示范车辆在应用示范过程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注明条款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用示范车辆在进行应用示范过程中发生失控、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时,应用示范主体或应用示范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并向联席工作小组报告。联席工作小组暂停相关应用示范主体的应用示范资格,经研究评估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恢复或终止相关应用示范资格。

  六、机制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协作,高度重视应用示范工作,积极完成相关职责任务,确保应用示范申请科学公正、应用示范管理精准全面,建立支撑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落地,助力深圳创新发展。

  (一)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和协调应用示范相关工作,应充分体现深圳创新开放性、包容性,对应用示范主体提出有应用示范需求的其他道路,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尽快纳入开放道路目录。

  (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平台建设工作。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突破,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标准研制。

  (四)市公安交警局开展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性和安全性评估,审核测试驾驶人、测试安全员资格,认定和处理应用示范过程发生的相关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

  (五)各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应用示范,并规范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发展。

  七、附则

  (一)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即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应用示范主体根据独立功能区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要求向其提出申请,经营管理单位审核及管理工作可参考本指导意见。

  (二)本意见自2020年8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上一篇:交通部:鼓励在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
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中,确立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5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显著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加速融合,初步构建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到2035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全面融合,基本建成适应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 [详细]
2021-08-26 16:27:35
 
万亿“大基建”法案通过,美国为充电桩和汽车安全划重点
近日,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1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一揽子计划,这是美国数十年来规模最大的基建法案,也是美国总统拜登和两党参议员经过数月谈判后迈出的重要一步。这项法案将为美国扩大宽带接入提供资金,并为包括电动汽车、网络安全在内的其他重点领域提供资金。目前,该法案仍需美国众议院通过,而后由拜登签字成为法律。 [详细]
2021-08-26 16:06:53
 
《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12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企业加强能力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切实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详细]
2021-08-18 16:42:01
 
重庆发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8月3日,重庆发布《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重点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增强制造业创新整体效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同时《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将实现3万亿元,年均增速6%,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3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比32%,工业增加值达到9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在30%左右,软件业务收入达到5000亿元等多个目标。 [详细]
2021-08-06 17:04:03
 
部委重磅文件征求意见 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将驶上“快车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11日公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有助于满足全产业链对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需求,加快推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商品化应用。 [详细]
2021-01-12 10:21:59
 
促消费政策来袭 汽车领域再迎利好
2021年1月5日,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提振汽车、家电、餐饮消费,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表示对于汽车领域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改善汽车使用条件、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居民购新能源车的信贷支持,汽车领域再迎政策利好。 [详细]
2021-01-06 09:37:14
 
L3级别以上自动驾驶可上高速 上海临港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专项规划
近日,据获悉,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牵头编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规划(2020—2025)》正式出台。临港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规划,L3级别以上车辆可上高速。 [详细]
2020-12-19 10:01:25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发布:5年内销量占比达两成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在坚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致力于解决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产业生态尚不健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问题。 [详细]
2020-11-06 14:32:13
 
浙江省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据了解,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 [详细]
2020-10-29 16:59:22
 
济南拟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0月13日起,济南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个人购买纯电动汽车将享受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购买纯电动汽车,可享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每次可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 [详细]
2020-10-15 16:55:47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China-Qiche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科瑞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