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研究网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汽车研究网,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科研院校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七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来源:汽车研究网   编辑:杨煜  2018-07-26 09:10:37 字号   打印  收藏

7月25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通知要求,注重区域协作。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互补优势,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促进形成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跨行业利益共同体。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成熟的市场化机制。

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通知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二、注重区域协作。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互补优势,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促进形成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四、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跨行业利益共同体。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成熟的市场化机制。

五、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科技支撑。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等各方面优势,促进产学研用合作,重点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绿色制造、回收利用及处置污染防控等标准体系,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

七、抓好项目建设。以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带动试点工作整体推进,解决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等突出瓶颈问题,树立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促进相关标准及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八、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对接,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九、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等要求,做好组织协调,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保证示范工作落实。加强与试点地区的对接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在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研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创新。

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注重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试点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十一、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环境安全风险及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重要性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二、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地区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在试点期满后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完善、高效、规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其他非试点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备案。要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汽车生产等相关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责任,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加强与试点地区和企业的经验交流与合作,促进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作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3日

上一篇:工信部印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工信部再发废旧动力电池利用企业名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将拟公告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 [详细]
2020-12-19 09:45:55
 
工信部:鼓励换电、加快充电配套建设
工信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加快制定《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支持电动乘用车整体式快速更换电池箱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换电式电动汽车提供开发设计指导和安全测试依据。 [详细]
2020-10-19 15:52:08
 
江西南昌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奖励政策
江西南昌市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19-2020)》。文件显示,南昌市政府将对新能源汽车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为1600万。对市内动力电池、车用驱动电机、电控等“三电”关键零部件系统生产企业与市内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形成稳定配套,且合作双方为非关联企业,按照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给予一定补助。 [详细]
2020-07-07 17:03:36
 
工信部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6月22日消息,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此外,《决定》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 [详细]
2020-06-22 17:13:13
 
2021-203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开始征求意见
12月3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具体目标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同时要求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千瓦时/百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2升/百公里。 [详细]
2019-12-04 10:52:59
 
海南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详细]
2019-11-27 13:47:22
 
工信部发布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指南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显示,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并予以公告。 [详细]
2019-11-08 15:11:12
 
深圳开展2016年新能源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
9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详细]
2019-09-19 10:53:55
 
工信部323批新品公告,微宏配套5款新能源客车
近日,工信部公示32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示完毕。公告中共有98家企业的307款新能源车型上榜,其中,新能源客车122款,占比39.74%。 [详细]
2019-08-27 14:09:03
 
深圳:到2021年完成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月4日发布《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计划表示,2019年-2021年,深圳市将着力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促进工程车辆电动化升级转型,提升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水平、核心产品竞争力。到2021年,深圳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率先完成。通过示范引领,将新能源泥头车的应用示范经验进行推广和复制,并逐步延伸至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它类型的新能源工程车。创建一批新能源工程车产业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详细]
2019-07-08 16:40:59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China-Qiche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科瑞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