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工信部对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审核,此次应清算补贴资金约50.9亿元。
该公告显示,此次补充清算结果中,2016年,企业共计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10952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26.6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10876辆,减去了76辆不符合补贴要求的车型,应清算补贴26.5亿元。
2017年,企业共计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85717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27.5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78011辆,减去了7706辆不符合补贴要求的车型,应清算补贴24.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批次并非为2016年的全部补贴车型,此前已有4批公示发放。2016-2017年补贴,包括最新于9月25日公示的这批在内,工信部累计已经发布5批,涉及新能源汽车51.5万辆,补贴金额高达498.3亿元。
以下为公告原文: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工作。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次未审核的浙江省、陕西省、深圳市上报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初审的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10月9日
传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核车辆信息表.xls
附件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核车辆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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