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发改综合〔2019〕1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018年,我国消费运行出现一定波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同比回落1.2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稳消费扩消费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提升产品质量、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3号)落实落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施方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示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实施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24项政策措施。一是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二是补足城镇消费供给短板,更好满足城镇化和老龄化需求。三是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四是加强引导支持,带动新品消费。五是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六是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保障协调,推动政策切实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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