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工信部公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共有258款新能源汽车入选,其中包括,6款插混乘用车,224款纯电动商用车,1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17款燃料电池商用车。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的公示
按照《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
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doc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doc
原文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7281310/c754861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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