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通知文件显示,预计24个省市将获得财政部预拨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共137.78亿元。
政策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9〕68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下达你省(区、市)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具体见附件),用于预拨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上述资金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3”。
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财政部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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