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了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立项审批,之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将享受国民待遇。
8月3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7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7月26日的发布会上指出,将加强与商务部的沟通协调,研究废止两部门联合制定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此项改革落地。
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铁路运输业投资额增速为-10.3%,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速为10.9%,分别大幅低于去年同期的1.9%、23.2%增速。
针对基础设施投资大幅放慢的情况,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外商再投资鼓励政策,加快已签约外资项目落地。
吴春耕指出,道路运输一直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彻底的领域。多年前,交通运输部就提出“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口号。多年来,我国切实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积极有序推进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开放。
自1988年8月批准第一家中外合资道路运输企业至今,交通运输部门共批复了3000余项外商投资运输业申请,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总额超过600亿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及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领域,为中国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利用国外资金,吸收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铁路领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了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并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干线铁路和客运公司外资控股限制,对铁路改革意义重大。外资的进入,将为中国铁路建设、运营带来更多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加上之前取消的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外资准入限制,铁路行业已经基本完全开放。去年1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增强道路运输领域外商投资吸引力有多个途径:从投资端,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渠道,打破对于银行贷款的单一依赖,创新金融产品,通过提升资产证券化率、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提升资金和资产运作效率。比如在19世纪美国铁路建设初期,铁路债券所带来的巨额融资在铁路建设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刘哲表示,从需求端,放开价格管制,推行票价市场化,构建弹性浮动的票价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借鉴20世纪70年代美国取消行业价格管制的铁路运营改革,根据高峰和淡季客流量和货运流量的变化,进行市场化定价。提升客货运输盈利能力,是吸引外商投资者的重要方面。
优化营商环境,是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在全球对外投资下滑的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也是世界各国吸引外资的重要举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营商环境是检验市场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外资看重的不仅仅是短期的政策优惠,而是当地可以提供的综合的、长久的、集成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环境。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从法治化和国际化两方面入手。法治化是根本保障,强化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国际化是必然趋势,与国际接轨和融合,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称,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国希望与世界各国并肩协力,构建更高水平、全面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进一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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