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此次降税商品共涉及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同时,随着关税总水平尤其是药品、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下调,相应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的税目税率。
据了解,我国已于今年5月1日起对绝大多数进口药品实施了零关税,7月1日起降低了汽车及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实施了信息技术协议扩围产品第三步降税。
公告表示,今年以来,经过连续多次自主调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平均降幅达23%。同时,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
此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曾介绍,此次降税主要涵盖了人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众多工业品等商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降低在国内有相当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商品进口关税。包括纺织品、建材、贱金属制品、钢材等,共677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1.5%降至8.4%。
二是降低部分机电设备进口关税。包括纺织、轻工、工程、通用、金属加工及动力机械,农机、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仪器仪表及相关设备零部件等,共396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2.2%降至8.8%。
三是降低部分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进口关税。包括非金属矿、无机化学品、木材及纸制品、宝玉石等,共390个税目,平均税率由6.6%降至5.4%。
四是降低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商品进口关税。主要是整合部分同类或相似商品的税率,适当减少税率的等级。税级过多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困难,此次整合或减并税率,共122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2.3%降至8.5%。
本次对1585个税目实施降税,是今年以来的第四次较大规模自主降税。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近年来我国进口的快速增长与我国进口相关政策的促进作用有直接的关系。今年以来,我国在扩大进口方面政策力度非常大,覆盖面广。一个明显的举措就是连续降低进口关税,今年我国进口药品、进口汽车都进行了大幅度降低关税,并且降低了其他进口消费品的关税。降关税的过程中,我国还更好地利用了自贸试验区这种特殊的多双边安排,在自贸区项下有八千多种消费品实行了零关税。
11月5日至10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举办。11月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对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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