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2019年前两个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5.3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05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4.33万亿元,同比多增6259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238亿元,同比少增115亿元;委托贷款减少1208亿元,同比少减251亿元;信托贷款增加308亿元,同比少增763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683亿元,同比少增860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5546亿元,同比多374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净融资2859亿元,同比多2751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08亿元,同比少471亿元。
2月当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7030亿元,比上年同期少4847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7641亿元,同比少增2558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105亿元,同比多减191亿元;委托贷款减少508亿元,同比少减242亿元;信托贷款减少37亿元,同比多减711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3103亿元,同比多减3209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805亿元,同比多19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净融资1771亿元,同比多1663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19亿元,同比少260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反映。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照债权债务在托管机构登记日统计。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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