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6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0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称《方案》),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要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今年秋冬季期间,也就是今年10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按照《方案》明确的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北京未设定PM2.5降低的指标要求,重污染天数同比要持续改善。区域内其他大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要减少1-3天不等。不同城市之间的减排目标是如何设定的?达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要求,《方案》将有哪些措施?
为什么要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今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行动开展的第三年,实践证明,攻坚行动切实推动了环境质量的改善。但新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也明确,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去年,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刘友宾说:“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
《方案》明确,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这个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三年总体目标的实现。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值得注意的是,“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各不相同。北京未设定PM2.5降低的指标要求,安阳目标改善幅度最高,要求PM2.5浓度降低6.5%,邯郸、邢台、开封、郑州等6个城市为6%;天津、廊坊为1%,其他城市目标为2%到5.5%不等;而在重污染天数减少这一指标上,北京、长治、济宁为“持续改善”;其他城市同比需减少1到3天不等。刘友宾解释,这样的目标是基于前两年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现状考虑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一是考虑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二是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三是对于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方案》提出,各地要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本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此外,针对散乱污企业,《方案》要求,各省(市)要统一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玉辰说,目前石家庄已经基本实现了“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我市从2017年开始全面彻底的开展排查整治。2017年完成分类整治18959家,2018年完成分类整治1464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散乱污’企业持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是对照2017、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全面开展‘回头看’,持续排查整治,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同时建立动态整治清单,实行销号制度。”
《方案》还反复强调“一城一策”“一厂一策”等要求。其中明确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刘友宾强调,“一刀切”的错误做法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的。“各地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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