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国银行(4.170, 0.00, 0.00%)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银监会昨日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此外,银监会还将从放宽外资行商业存在形式、扩大外资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优化监管规则三大政策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11月10日,财政部部长朱光耀在介绍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时表示,将大幅放宽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其中,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
也就是说,外资机构投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但对于民营银行的参股仍不在放开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放宽股权投资限制外,下一步银监会将从三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一是放宽外国银行商业存在形式选择范围,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据了解,所谓商业存在形式,是指包括子公司、分支机构、代理机构等形式。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末,我国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210家,这包括外资法人银行39家、外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家、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31家,以及外国银行分行123家,另有100多家银行业法人机构含有外资成分。
二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政府债券相关业务、放宽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资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业务,提高金融体系活力。
上海一外资行高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前外资行在华开展业务限制较多,准入门槛也相对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外资行在华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要求,拟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应开业1年以上,而现实中外资银行通常要在开业后3年才能实现人民币业务的真正开展。
三是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引导其发挥经营优势,提升竞争力。
一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我国金融业对外资机构在很多方面还存在有别于中资机构的歧视性政策,这阻碍了外资机构在华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和热情,近一两年来出现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减持对中资银行的持股比例、我国外商投资增速下滑等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外商认为中国的营商环境不如从前,不看好在华发展的前途。
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一直在2%左右徘徊,2016年已降至不足1.5%。
央行国际司司长朱隽近日撰文表示,尽管我国在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外资诉求也不断增加,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与实现自身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开放有助于促进竞争,竞争有助于提高效率。中国金融市场容量足够大,中国金融机构实力足够强劲,完全可以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相关开放政策的落地实施需要修订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建立及完善相应的审慎监管机制和配套措施,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将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在拓展开放政策空间、增强市场活力的同时,不断完善监管,坚决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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