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务院也下发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今年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五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目前,各地正在推进交接工作,海南、西藏、陕西、浙江、甘肃、青海、广西等十多个省区召开了部署会议。
9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四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征收体制改革将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创造有利条件。这些部门将认真进行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统一社保征收主体
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之初,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征缴。
而后,随着经济发展,征缴缺口越来越大,税务部门代征的尝试开始出现,武汉于1995年率先试行“税务代征”养老保险费。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提出强化基金征管的一系列措施,同时明确税务部门可介入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双重征缴体制由此合法化。
2007年,《社会保险法(草案)》初审,学界、地税与社保部门围绕征管体制开展了大讨论。讨论结果并不完全理想:2010年正式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只确定了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未明确征收主体。
今年6月底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下称《绿皮书》)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包括:部门间职责不清晰;部门间衔接运行效率低和成本高并存;社会保险基金过渡户损害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有待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滞后;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难度大。
而明年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确定了社保费征收主体,终结了长达20余年的双重征缴格局。“税务征收社保只是职能划转,社保的政策制定、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申领等职能还在社保部门。所以,税务征收社保费本身不是政策变化,但税务征管力度会更大,合规推动更大。”企业社保代理公司51社保CEO余清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已有研究也表明,税务征收效率会高于社保征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波等人对全国
31个省(市、区)2008-2015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与社保经办机构相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地税征缴地区的参保率要高6.25%,征缴率要高2.02%,地税征缴地区征收效率总体好于社保征缴地区,并且该效应不随样本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内在征缴难度的变化而变化,统计结果显著。
上述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中央作出的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参保缴费人获得感,实现社会保险资金安全、可持续增长,为降低社保费率创造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更好地确保发放、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利益;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对合规企业无影响
当前各地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
9月19日,国税总局公开的《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提出,在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中,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商与协调配合,做到衔接有序。要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得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
上述四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着力于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
原有政策不变,意味着征管体制改革对合规企业并无影响。不过,不合规企业就要担心了。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告诉记者:“我国社保费率比较高,企业负担30%以上。以前社保部门征收时,大部分不是100%缴纳,有1/3社保费没上缴,变相降低了费率。税务部门接管后,征收力度将加强,不合规企业就担心了。”
在社保双重征缴时期,因过高的社保费率和宽松的政策执行力度,企业逃缴社保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贡献了我国半数以上税收、绝大部分就业的民营企业,根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给全部员工缴纳五险的企业约为四成。如果完全按照法定标准缴纳,许多企业的净利润将缩水。
对此,国务院在两周内两次表态,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当前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无论如何不能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和市场预期。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47264亿元、17392亿元、5712亿元、1734亿元、558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现行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重点缓解少数困难省份的基金收支压力,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上述四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认真进行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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