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船级社、上海化工研究院、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于2014年开始组织制订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以下简称《617标准》)正式发布。
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包括7个部分、600多页、40多万字,内容完整、系统性强,对危险货物分类、包装、托运、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为何组织出台此项标准,该标准内容较原先标准有哪些改变,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包装制造商、装货人、驾驶员等从业单位和个人来说,需要特别学习和掌握的内容有哪些?
日前,物流商用车网有幸就此话题采访到该标准牵头负责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任工程师吴金中。
吴金中是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领域的著名专家,
2018年被交通运输部选聘为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家组组长。近年来,吴金中作为项目负责人,先后主持和参与20余项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其中包括《西部省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体系与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等行业重点科研项目,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重要法规及标准的研究起草,为健全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解决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四大问题”
吴金中表示,《617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促进危化物流行业安全高效发展,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标准与国际规则接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总的来说,该标准主要解决行业标准目前存在的四个问题:
一是标准分散的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常见国家和行业标准有100多个,其中包括危险货物相关标准63个,包装容器相关标准41个,专用车辆相关标准13个,运输操作管理标准7个等。标准内容非常分散,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很难掌握。
二是部分关键内容缺失的问题。虽然标准众多,但是涉及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比如:“一品一罐”的问题,到底一种罐是否还可再用于运装其它危化品、装哪些介质等,现有标准没有明确说明。事实上,对于危化物流企业来说,很多罐可以做到“一罐装多品”,这样有利于提高储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又如:少量危险货物运输与危险货物整车运输在标准上有哪些差异,哪些物质是强腐蚀物质等与危化品物流息息相关的内容,也缺乏明确说明。
三是各个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到的环节众多,包括托运、充装、运输、收货等。此前,这些环节上的各参与方之间,各自遵循各自的标准,相互之间缺少衔接,有时货物托运人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托运人也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而危险货物运输各方,需要共同传递货物的危险性和安全要求等重要信息,缺乏这个共识就达不到衔接的目的。
四是与国际规则接轨不够的问题。原先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准中,如危险货物标志、车辆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特别是现在,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企业与中亚等地区商业机构从事贸易往来频繁,货物品类众多,其中包括天然气、石油等大类,我国同时也有大量进口危化品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我国必须与国际标准对接,特别是与包括中亚、俄罗斯执行的欧洲标准衔接,才更有利于国际化商业合作的开展。
“七部分”说清包装运输、装卸等规则
针对这些问题,新标准从七个方面给予了明确规范。这七个方面是:通则、分类、品名与运输要求索引、运输包装使用要求、托运要求、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
各环节参与方需要对这七部分内容详细了解,涉及到每个环节的具体规范需相关方特别关注。
第一部分,通则。这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术语定义、范围、豁免、人员培训、各参与方的安全要求、安保要求、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等基础性、通用性要求。比如,
在豁免方面,某些危险货物在某特定运输场景可以豁免相关标准。以二氧化碳气瓶运输为例,虽然它属于危险货物,但如果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单个气瓶容积不超过50升,每个运输单元所运输的二氧化碳总质量不超过500千克,在道路运输环节它即可被作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管理,同时可豁免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要求。
这部分内容,涉及危险货物分类、包装使用、托运、承运、装卸等所有环节的基础性内容,需要所有参与方都明确知晓。
第二部分:分类。这部分主要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包括纯物质、混合物、溶液、废弃物、样品等)的分类原则、流程(包括优先顺序)、试验方法、注意事项(如不允许运输物质)。其中,该部分对9大类危险货物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货物运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617标准》引入了道路禁运危险货物的概念,哪些物质禁运在本部分有详细说明。例如:UN1798王水是一种有极强腐蚀性的剧毒物质,与其蒸气接触危险性非常大,不能通过公路运输(可以现场配置)。
第三部分:品名与运输要求索引。这部分列出了常见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其按照联合国编号顺序,以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的形式串起本规则核心内容,共20列,包括危险货物基本规定,以及特殊规定、有限及例外数量、包装及罐体、允许使用的车辆、装卸及运输等要求的代码。
托运人、包装罐体制造商、车辆生产厂商、承运人、装货人、驾驶员等,需要对这一部分内容进行明确和了解。
第四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各类危险货物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包装、可移动罐柜、罐式车辆、罐式集装箱等)的选择、使用(内包装放置方式、安全附件使用、充装率、各类货物特殊规定)等要求。
托运人应特别熟悉这部分内容,根据货物类型选择对应的包装容器,并根据货物性质选择使用适宜的包装材料,以及根据各种类包装的不同要求进行维护等等。
运输企业、罐车制造厂商需要掌握本部分中有关罐体使用要求,尤其是罐体层级代码(“一罐多品”)、罐体充装率及使用要求等方面。例如汽油(UN1203)对应的罐体代码是LGBF,甲醇(UN1230)对应的罐体代码L4BH(安全水平高于LGBF),在满足安全附件等其他要求的情况下,装过甲醇的罐体经清洗后也可以装汽油,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运输效率。
第五部分:托运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运输危险货物时的包装标记和标志,车辆菱形标志牌、矩形标志牌及特殊标记,运输单据(托运清单、运单、安全卡)要求。
托运人、承运人、驾驶员需要对这些标记、标志所代表的含义谨记,更应熟知这些标记、标志的粘贴方法、粘贴位置等。
第六部分:装卸条件和作业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包件运输、散装运输、罐式运输等各种运输条件的车辆选择、混合装载、运输量限制、特殊规定等要求。
装货人、承运人应掌握针对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哪些可以混合装载,哪些不能混装。比如:通常情况下第1类爆炸品包件(1.4S除外)与第3类易燃液体包件不能混合装载在一个车厢内。
第七,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随车携带单据、安全防护设备、人员培训要求、车辆监护、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要求等内容。
承运人、驾驶员对这一部分要详细研读。在实际工作中,广大承运人、驾驶员要做足运输安全准备,包括按标准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工具、灭火设施等;有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加强监控,关注温度等变化,以保证运输安全;需要停车时,驾驶员应该按照标准要求停放,避免因乱停乱放造成安全隐患。
以上七个方面的内容,除包装制造、车辆要求遵循原有行业相关标准外,其余按新标准实施。对于托运人即危化品生产企业来说,需重点掌握第一、二、三、四、五部分内容;运输企业需要重点掌握第一、三、六、七部分;车辆制造厂商,应重点掌握第一、三、四部分;包装容器供应商,应重点掌握和了解第一、三、四、六部分内容;驾驶员则需重点了解第一、七部分内容。
新规定具体、明确 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运输效率
吴金中强调,除提高安全性外,新标准使各参与方都有了更加明确统一的操作规范,其重要意义在于提高了危化物流的整体安全水平和运输效率。上述例证中,由于新标准在实践中,对于符合要求的二氧化碳气瓶运输企业资质、操作要求的豁免,企业运输符合要求的二气化碳气瓶,不必另派危险货物运输专车,在允许的规定时间配送上门,而是可以用普货车辆与普通货物一同运输。这一举措,使不少餐饮企业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保证了对可乐、雪碧等碳酸饮料的实时供给。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运输效率更是运输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对于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各参与方来说,新标准的出台,将带来更加规范的市场环境;新标准的实施,也将助推行业建立更加安全、高效的危化物流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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