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三块地”改革试点或再度延期
12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耕地占用税法草案、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资源税法草案的议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等。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除了预料中年内将会审议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农村土地改革重大法律修改外,会议的另一项重磅表述:审议“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这也意味着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或将再度延期。
2015年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而2017年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据了解,原国土资源部于2015年部署展开“三块地”改革试点,但当时每个试点县域只探索一项改革,全国共有15个县域试点宅基地改革,15个县域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3个县域试点征地制度改革。2016年9月之后,原国土资源部开始在试点地区尝试联动改革,试图将“三块地”改革打通。但时间尚短,这也被认为是前次改革试点延期的原因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自
8月底以来,已有多位高层、权威学者、政府智囊在不同场合,从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多个角度,对更深层次的土地制度改革发声呼吁。而三块地改革的再次延期,或意味着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农村土地改革新内容,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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