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补充公示,补充通知里涵盖了乘用车、重型商用车、汽、柴油重型商用车、
客车的167款车型。涉及的企业有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原文如下:
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补充公示
按照《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现将部分车型审查结果予以补充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补充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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