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柴油货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了《黄山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优化运输车队结构,加快推进我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到2020年,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原文如下:
《黄山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清洁柴油车行动。加强新生产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加大路检路查及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力度。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10月底前,排放检验机构应向社会公开检验过程。年底前,建立完善并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清洁柴油机行动。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2020年底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国家排放标准,对在本市进口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80%,覆盖全部进口企业;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型系族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管控、老旧淘汰更新和综合监督管理。2019年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各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2020年底前,销售的工程机械应按标准规定进行安装,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清洁运输行动。 推进发展绿色货运,符合运输结构调整方向的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码头、货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等建设项目,要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优化运输车队结构,加快推进我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
清洁油品行动。加快提升油气质量标准,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健全燃油及清净增效剂和车用尿素管理制度,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9年年底前,我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年底前违法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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