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迎里程碑事件,十一长假后首个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宣布证监会将在2020年落实提前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
从过去合资金融机构发展的历程来看,境外机构无持股比例限制的入局是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真正向前迈出的巨大一步,从短中长期来看都会对境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形成深远的影响。
“资本市场开放的格局历经多年积累在近两年快步走,一方面是大形势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内市场也需要真正的外资机构参与提高市场的竞争,促进境内机构的快速发展,从之前的经验来看,持股比例对这些合资机构来说是非常大的一个障碍,引发了很多合资机构内部的问题,但股比的彻底放开意味着境内资本市场外资机构实质性参与竞争的时代来临。”北京地区一家中型合资券商投行业务线负责人指出。
外资持股比例放开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速度超乎了市场预期,外资机构从只能合资不能控股到放开控股限制再到如今放开持股比例限制仅用了短短数年时间。
2018年中国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目前,外资股比放宽至51%的政策已落地,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实施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
就在2019年夏季达沃斯会议上,中国再次宣布将提前一年全面放开金融业股比限制,金融业全面开放提速。也就是说,将会在明年也就是2020年提前一年取消证券、期货、寿险外资股比限制。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回应了上述内容,在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中明确提出,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如今证监会正式落实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券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提前放开的事宜,明确上述三类机构将分别在2020年1月,2020年4月以及2020年12月相继完成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松绑。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是证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符合资本市场和行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已取得长足进步,通过扩大行业开放,鼓励良性竞争,持续增强实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实现跃升。”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表态是‘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这也说明目前境内资本市场具备向外资机构放开持股比例限制的条件,并且是越快越好。多个市场的经验证明,放开是走出去重要的一步,监管层引入外资机构加强竞争,丰富行业多元性,很大程度上反而能够加速境内机构国际化的步伐。”泽浩投资合伙人曹刚认为。
从时间节点来看,外资持股期货公司的限制马上就要放开,证监会也在10月11日的发布会上明确提出自2020年1月1日起,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
不过,检视目前资本市场金融机构对外开放的进度仅有券商的进展最快,截至10月11日,已经出现了3家外资控股券商,其中瑞银为存量合资券商转化为外资控股券商,余下两家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摩根大通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野村东方”)则是证监会在今年初批准新设立的券商,除此之外还有多家申请控股或新设券商的外资机构。
而公募基金方面仅有上投摩根一家成为外资控股的机构,期货公司方面目前尚未有一家外资绝对控股的机构出现,但相信随着持股比例的放开以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配套政策持续落地,逐渐会有外资机构开始尝试控股公募基金以及期货公司。
四季度还有礼包
落实取消券商等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是四季度开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首个礼包,今年年中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出了落实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九条举措,目前其中一些已经陆续落地,因此市场预期剩下的一些举措或在四季度完成释放。
根据记者梳理,九项举措主要分为四大方面,即境外投资者类、机构牌照类、产品类以及H股全流通改革。
涉及境外投资者的改革最多,包含:推动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适当考虑外资银行母行资产规模和业务经验,放宽外资银行在华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入限制;研究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放开外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产品参与“沪港通”、“深港通”交易的限制。
市场认为,如果上述政策能够顺利落地将能够大大拓宽境外投资者在境内市场的投资通道,减少投资限制。例如在交易所债市引入境外投资者准入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境外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市监管层考虑三种方式,“一是沪深港通中可以添加债券标的,第二是在交易所市场推出债券通,第三则是考虑满足条件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三种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举措中的大多数尚未落地,因此四季度涉及投资者的对外开放举措将是市场关注的重点,而引导外资进入境内市场也是今年贯穿全年的对外开放主题。
其次是机构牌照类的改革,包括按内外资一致原则,允许合资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实现“一参一控”;合理设置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质要求,特别是净资产要求等,而随着《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发布,这项改革的举措已经悉数落地。
除了上述的两项外,记者了解到产品类开放方面有:持续加大期货市场开放力度,扩大特定品种范围;研究制定交易所熊猫债管理办法,更加便利境外机构发债融资。目前这类举措也持续在落地的过程中,也是四季度可以期待的对外开放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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