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1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研究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10—62014121,传真:010—62079727,电子邮箱: atestsc@rioh.cn。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1批:公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9年8月1日
文档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1批:公示).xls
/qc.inc/qcimgfile/file/20190802/20190802140535333533.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