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国重汽发布公告,Jörg
Mommertz基于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故已辞任执行董事、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19年11月30日起生效。此外,Mommertz辞任后,Richard
von Braunschweig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11月30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辞任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Jörg
Mommertz先生(「Mommertz先生」)基于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故已辞任执行董事、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19年11月30日起生效。
Mommertz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Mommertz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最崇高之敬意。
委任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另欣然宣布,于Mommertz先生辞任后,Richard von Braunschweig先生(「von
Braunschweig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11月30日起生效。
von Braunschweig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Richard von Braunschweig先 生,46岁,获德国海德堡及德累斯顿大学(Universities of Heidelberg
and Dresden)颁授法律学位,并于2000年在德国杜塞道夫成功通过州复试。von
Braunschweig先生于多间环球公司累积逾18年咨询及并购的经验。
自2001年至2005年,von Braunschweig先生于法兰克福的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融资咨询部担任高级顾问。于2006年,von
Braunschweig先生加入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MAN SE(股份代号:ISIN
DE:0005937007,WKN:593700)(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并于MAN SE及其附属公司内建立并购部门。von
Braunschweig先生曾负责管理及执行多宗国内及国际间的并购交易。自2010年至2014年,von
Braunschweig先生出任多项管理职务,曾任MAN SE的国际融资合作主管及MAN Financial
Services的战略及企业发展主管。自2015年起,von Braunschweig先生获委任为MAN Truck & Bus
SE的合作与并购主管。
von
Braunschweig先生已经与本公司订立固定年期为三年的服务协议,彼将收取每年人民币550,700元的酬金,并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von
Braunschweig先生之薪酬由董事会经参照全体董事的薪酬及彼之职责后厘定,并将由董事会根据年终评估及考核作每年检讨及调整。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von
Braunschweig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并无其他关系;(ii)并无于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XV部)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及(i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彼亦无于过去三年内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von
Braunschweig先生概无涉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项下的任何事件,亦无与von
Braunschweig先生获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von Braunschweig先生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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