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13日,“2020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WICV2020)”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旨在打造全球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内规模最大、级别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世界级平台,持续引领全球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全面开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新征程。下面是联合国道路运输局汽车安全处官员Francois
Guichard在本次论坛上的发言:
联合国道路运输局汽车安全处官员 Francois Guichard
各位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够与你们参加本次研讨会,我非常高兴能够参加这样一个会议,并且跟大家探讨一下我的工作。我现在开始我的演讲,首先介绍一下关于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的情况,也就是WP.29,之后我会谈到自动驾驶汽车,最后会讲讲网联汽车。
我们会讲重视道路安全和车辆安全以及环保的性能和安全保障,包括网络安全保障,这是我们涵盖的重点。我们和联合国一起合作,我们有很多的话题,不仅有来自65个成员国和该协定的缔约国,我们和道路公共交通联合会、标准发展组织、消费者代表以及测试中心等等,我们和他们合作,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东西。同时,我们还邀请了很多其他的专家,WP.29根据自动驾驶汽车的框架的文件,我们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工作,文件的起草者是中国、欧盟、日本和美国,它的目的是提供项目管理,该框架文件重点关注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以及关键的安全要素,以及实现目标的时间节点。
我们的工作基于多边协定来开展,首先是1985年的协定书,一个是1998年协定书,还有第三个特别协定就是1997年的协定书,是有关于车辆技术检查的。目前,智能网联汽车来讲,我们主要关注前两个协定。第一个协定规定的缔约国需要遵守联合国条例,条例直接适用于利益相关者和整个行业。缔约国可以在相同的法规下对产品类型的标准实施相互的承认。第二项协定中国是缔约方,允许我们采用全球技术法规,协议内容非常灵活,就因为如此,对不同国家的法规规程有不同的实施要求,该协议非常灵活,无需行政的程序,可以进行自我认证和类型的批准。
现在谈一谈自动驾驶汽车,我很高兴再次能报告一下我们工作的成果,我也会提到在推进当中的工作。主要通过联合国第79号的条例实现的,我们通过了越野场景停车遥控规定,也就是保持现有车道运行,以及在高速公路上的自动控制转向功能C1,也就是变道方面的问题。目前为止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就是许多技术已经列为SAE2级,我很高兴告诉各位,我们在更高级别的自动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升为SAE3级,自动车道保持系统是一个新的条例,就是高速公路、机动车道上运行的系统,也是交通堵塞的系统。
我将重点介绍四个要素:一是安全,二是透明,三是安全保障,四是更新。所以大家如果想要了解这个条例中与安全相关的内容是什么,我的建议是阅读一下关于激活、操控,这里指的是紧急操控控制,监管需求。所以风险控制的标准和制定,我还建议大家看一看有关监测的条款。第二个有关透明度的,关于自动驾驶数据存储系统的条例,我这里放了一张记录系统记录仪的图,和我们的记录仪还是有些不同的,并且根据国家要求,尽可能长时间的保留,这个系统的目的是帮助实现透明性,例如在出现问题事故警察执法的时候,帮助警察获得信息,驾驶员是谁,什么时候开了车等等。
现在谈一谈安全保障问题,尤其是网络安全问题。这个法规有关于网络安全管理协同的条款,当然也有车辆相关的网络安全条款,所有这些都是参照新通过的联合国关于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的网络安全条例。我想强调的最后一个要素是更新,软件更新,这项规定首次运用软件标识码这个新概念,为安全可靠的更新提供了保障,这根据了联合国关于软件更新管理系统的条例,我刚刚谈到的是今年所取得的成果,现在我来谈一谈正在推进当中的工作。
我们的项目管理基于自动驾驶车辆的框架文件,进展中的项目目前预计在未来一年,将通过FRAV非正式小组以及VMAD非正式小组工作加以实现自动驾驶验证方法。我们在自动驾驶数据存储系统和世界数据记录系统网络安全以及OTA,以及一般软件更新方面取得了进展。有关智能网联汽车的工作并不限于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例,交通规则也需要修订,根据1968年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进行了修正,推出了著名的规则,即每辆车必须有一名司机,在系统符合技术要求和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使用,WP1目前正在讨论三级以及以上系统,进行驾驶以外的活动,如发电子邮件等这方面的合法性。
以上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现在上我们看一看与网联汽车相关的内容。网联汽车有以下两个主要组成部分,第一个是网络安全,第二个是软件更新。我们同时通过了两个新的联合国规定,第一条是联合国关于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的新规定,这个联合国的规定具有重大意义。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部分当然是关于车辆的要求,也就是联合国条例中的内容。该条例的第二部分,是关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这是关于组织结构和流程的,颇有新意。
第二条规定,对软件更新和软件更新管理系统非常重要,而这里也涵盖了所有软件和OTA更新,它包含三个部分,第一是软件识别及其相关要求,第二是对传统车辆的要求,第三是软件更新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要求。这里也包含审核和车辆检测的要求,以及对组织和流程方面的要求。汽车互联方面的重大技术突破就是C-V2X,今天我没法介绍每个监管条例,但是讨论正在发生,ITS非正式组织以及WPR都有展开相关的讨论,我们与他们讨论支持道路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挑战,日本也有关于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工作介绍,在这些会议上我们也会了解自愿性标准制定组织所做的工作,国际化标准组织成员在TC204上也有带来他们的工作总结,我们参加了5GAA和其他协会举办的活动,国际电联的专家就事件记录系统和自动驾驶存储系统展开了分享。非正式小组VMDA讨论了自动驾驶的使用中性能。
以上是我们对2020年工作的介绍,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任何问题可以询问我,保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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