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江门篁边油库获悉,从8月10日开始,该油库已向江门地区的所有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柴油,江门地区的消费者可提前体验到更加环保、清洁“国六”油品,油品置换过渡期间内,油品售价和牌号标识仍保持不变。这标志着江门所有柴油车辆提前按要求进入能效提升改善环境。
江门提前供应“国六”车用柴油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国Ⅵ油升级的时间表。自2018年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柴油。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江门篁边油库检验检定负责人李伟锋工程师告诉记者,国Ⅵ汽柴油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国Ⅵ柴油多环芳烃含量降至7%,汽油芳烃含量降至18%,相比现行国Ⅴ标准,其颗粒物排放降幅可达10%,这将大幅度降低现有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含量,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另外“国Ⅵ升级后,车用柴油里的总污染物减少了,也就是说柴油里面的杂质更少了,这能有效减少发动机积碳,保持车辆动力的同时,降低车辆保养成本”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 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2018年12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国Ⅵ车用汽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蒸汽压指标全年不超过60千帕的车用汽油;国Ⅵ车用柴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的车用柴油。
二、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油品批发企业及加油站销售国Ⅵ车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油品批发企业及加油站销售国Ⅵ车用汽油。
三、油品批发企业及加油站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国Ⅵ车用柴油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等统一采用“标号+柴油+(Ⅵ)”字样标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Ⅵ车用汽油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等统一采用“标号+汽油+(Ⅵ)”字样标识。
四、国Ⅵ车用燃油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油品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国Ⅵ车用燃油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国Ⅵ车用燃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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