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实施,多辆超限超载货车被劝返。
10月2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印发《魏金立总队长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要求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执法大队学习研究,部署年底前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重点剿灭“百吨王”,彻查“保护伞!”
讲话中强调,要重拳出击上路过桥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重点措施如下:
成立突击队,严惩“百吨王”
其中一个突击队彻查内部的“保护伞”,对不作为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按程序移交主管部门、监察委、当地政府,并通过驻厅纪检组报省监察委;
再一个突击队,指导监督各市县对100吨以上的违法运输货车严格按照《治超条例》的相关规定,倒查责任,严查重处,顶格惩办,任何人不允许降低标准,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要求各市县处理结果要逐级报厅执法总队。
不接受处理的车主,将被起诉到法院
厅执法总队要从执法信息平台查询9月1日以来的“百吨王”,执法人员依据省交警总队提供的“百吨王”相关信息,逐车告知违法行为,宣传法规政策,督促其主动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理。
对通知后不到执法机构接受处理的,车籍地执法机构要主动上门告知,对不上门告知的执法机构,一律按不作为论处;
对不接受处理的车主,违法运输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构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治理超限运输行或处罚案件非诉执行工作的通知》,按程序起诉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超限超载损坏路面,司机将被索赔
《治超条例》第26条规定“因超限超载运输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需要做的工作是尽快出台索赔标准,或者探索参照高速公路出口计重收费标准的系数。
各地执法机构委托第三方对“百吨王”的装载地、途径地、目的地、过路过桥的里程检测验算,计算超载车辆对公路桥梁造成的损失,对不合法装载的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及车主、驾驶员,依法起诉人民法院,按比例索赔。
举报货车超载、执法人员违规,可获得奖励
出台举报有奖制度,一是对执法机构内部的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二是对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举报。经查实后视情按即将出台的标准奖励。
围剿百吨王,与执法人员评比挂钩
这次围剿“百吨王”的行动要跟年度评先挂钩,要跟差异化管理评比挂钩,不仅是挖出来一批不作为者移交给监察委,还要挖出一批执法人员“保护伞”移交给扫黑办。
从讲话的这些内容可以看出,河南省接下来在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的同时,也会对执法队伍进行整顿,一旦执法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就会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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