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将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意见》意味着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大幕已经正式拉开,即将有不少中央企业改组改建为国有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的管理体系正式形成国资委、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营性国有企业三层管理架构。国资委将把包括国有产权流转等决策事项的审批权、经营班子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权限授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7月30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采访时认为,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是今年国企改革的第一项试点,授权机制的理顺对后续改革意义重大。“国有投资公司承接国资委或政府的授权后,能否顺利授权下去,避免成为‘二政府’这或许是未来试点的核心焦点。”
在国务院公开《意见》之前,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7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表示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分层分类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而《意见》就是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指导方案。
试点方案拟打造一个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市场化机制。政府及国资委将变换角色,而国有资产的管理构架也将逐渐转换形成为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经营性国企三层框架,逐步实现政企分开。
但如何合理界定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所持股企业的权利边界,健全权责利相统一的授权链条,目前尚待在试点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李锦认为这一授权链条的顺畅,影响着改革试点的成功。新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能够在承接了大量授权后,继续下放至下面的经营性企手中,是个关键问题。外界担忧新架设的这一层国资管理层截留权利,形成“二政府”。
而另一个有待解答的焦点是,究竟需要成立多少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此前有不少央企曾表达过成立国有投资公司的浓厚兴趣,但是国资委对此非常审慎,自十八大以来,国资委开展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在改组组建方式、投资运营模式、授权范围、作用发挥等方面探索积累了初步的经验。不过四年内国资委只批准了极少几家央企作为试点,比如中粮与国投等,这些央企的试点经验并未过多向外界披露。故有外界推测,国资委是否会在每个行业组建一家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甚至有传闻称会成立50家之多。
按照意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定位和发展需要,通过无偿划转或市场化方式重组整合相关国有资本。有专家指出,新设成本较高,或可在央企集团总部层面进行改组,而在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之后,央企和国企的重组或会更加频繁。
《意见》对试点实施步骤做了部署,表示将在中央层面,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试点,并结合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完善试点工作。同时推进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由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中央企业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范围内的企业稳步开展。地方层面,试点工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李锦认为,结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上周召开的会议,下半年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已经相当清晰,其中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将会是重头戏。体制改革重点抓“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两者将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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