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汽车新闻》7月27日消息,美国众议院能源与商务委员会当天一致通过两党法案《自动驾驶法案》(Self Drive
Act),将首次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测试和发布进行管理。
数字商务小组委员会上周对该法案进行初次修改,主要是缩小规范设计和性能标准,并缩短汽车制造商为其汽车安全标准申请免税测试所需的4年时间。根据新法案,汽车制造商第一年的汽车豁免量为2.5万辆,第二年为5万辆,第三、四年均为10万辆。在当前规定下,制造商每年豁免量仅为2500辆。只要汽车制造商能提供与人工控制汽车具备相同安全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该小组委员会允许其5年内发布10万辆。
委员会主席Greg Walden,
R-Ore.表示,委员会的目标是出台一部企业在政府监管下能进行创新的法律,其中安全是首要前提。公众利益组织表示,该法案是一大进步,但仍抱怨这不能确保自动驾驶汽车与常规车辆相当的安全性。
一个安全团体在致委员会的信中表示,在美国国家交通安全管理局出台自动驾驶汽车规定前,各州在制定自动驾驶汽车行驶道路规定上不应受到限制。此外,他们还强调对汽车豁免数量的担忧以及这些豁免汽车不适用于防撞标准。
该法案同时也是对汽车经销商的一项妥协,使他们免于担忧特许经商法律以及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由于自动驾驶汽车需收集传递大量数据以确保安全并为乘客提供娱乐选择,该法案要求汽车制造商保护消费者的数据隐私。另外,该法案规定美国国家交通安全管理局必须要求汽车制造商在2年内提高安全评估认证。此前的版本则要求在30个月提供相关认证。此外,该法案还引导交通部门检查是否升级前灯,并在2年内规定所有乘用车安装后排乘客警告系统,以避免儿童被遗忘在汽车内造成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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