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的中美经贸磋商持续释放出积极信号。
在12月27日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2019年1月份中美除了继续保持密集的电话磋商以外,双方已经做了面对面磋商的具体安排。
有媒体就“2019年1月7日左右美方会派相关的代表团来北京磋商”这一消息进行求证,高峰在回应时做出上述表述。他指出,即便现在美方处在圣诞假期,但中美经贸团队始终保持密切沟通,磋商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按计划如期推进。
过去一周,中美双方经贸团队已进行了两次副部级通话。双方就彼此共同关心的贸易平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讨论了下次通话和互访的有关安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高峰表示,商务部将推动相关部门加快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开放进程,特别是外国投资者关注、国内市场缺口较大的教育、医疗等领域,将放宽外资股比限制。
中美一周两次副部级通话
围绕中美经贸磋商,近期中美双方持续释放积极信号,目前磋商有何进展?近期达成某项具体协议的可能性有多大?
“2019年1月份除了继续保持密集的电话磋商以外,双方确实已经做了面对面磋商的具体安排。”高峰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一周中,中美双方经贸团队已进行了两次副部级通话。
12月19日,中美举行经贸问题副部级通话,高峰介绍称,通话中中美双方就符合双方利益、有共同需求的贸易平衡、保护知识产权等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近期磋商安排交换了意见。
12月21日,中美双方再次进行副部级通话,就彼此共同关心的贸易平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商务部表示,通话取得了新的进展。双方还讨论了下次通话和互访的有关安排。
在此之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经贸磋商牵头人刘鹤12月11日与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贸易代表莱特希泽通了电话,双方就落实两国元首会晤共识、推进下一步经贸磋商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交换了意见。
中美两国元首月初会晤以来,双方经贸团队开展了密集的沟通与磋商,致力于在90天以取消所有加征关税为最终目标达成协议。
双方密切电话沟通的同时,面对面的磋商也提上日程。此前,美方表示,中美双方计划在明年1月份举行面对面会谈,为在更广泛领域内实现“贸易休战”举行谈判。
高峰上周确认了上述消息,“确实有此计划,中美元首会晤以来,双方工作团队保持了十分密切的沟通,已经就磋商的议题和安排进行了详细讨论。双方将根据磋商进展需要,随时安排包括会面、通话在内的磋商活动,推动落实元首会晤共识。”
在12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高峰表示,中方欢迎美方来华开展磋商,也对赴美沟通持开放态度。
教育医疗等将放宽外资股比限制
上周五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9年将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要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在华合法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
高峰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在新时代,要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
他表示,商务部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积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我们将)推动相关部门加快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开放进程,特别是外国投资者关注、国内市场缺口较大的教育、医疗等领域,也将放宽外资股比限制。”高峰称。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商务部明确提到放宽股比限制的教育、医疗两个行业,中外都有很强的互补性,因而投资空间巨大。
白明表示,在医疗方面,中国老龄化正在步步紧逼,医疗健康市场空间巨大;教育方面,虽然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在高等教育以及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方面还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缺口,当前中国民众也普遍更加重视提高人口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这些领域正是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长项,合作潜力无穷。
“实际上,入学难、看病难等问题正是国民最有体验的‘社会痛点’,很大原因在于高质量的供给不足。外资可以提供较高质量的技术与服务,也有进入中国市场的意愿,通过引入外资,可以提供一个更高的对标对象,形成‘鲶鱼效应’,也有利于这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从而实现1+1>2的效果。”白明说。
白明认为,中国愿意在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放宽准入,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教育、文化等行业都属于敏感领域,而在电信方面,也多牵涉国家安全等问题,实际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完全开放这些领域。比如,美国就禁止中国企业进入他们的电信市场,中国的开放力度可见一斑。
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今年6月28日,两部门还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高峰表示,新发布的负面清单是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即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内外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均应符合清单的统一要求。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适用于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经营行为,是针对外商投资准入的特别管理措施。两个清单都体现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
白明表示,两张清单会越来越接近,但不能完全替代,其关系相当于大门与小门的关系,大门完全打开,而在一些细分的小门上,需要做一定的区分。其他国家也都会通过安全审查等方式来做区分,这并不意味对内外资差别对待。
高峰表示,2019年3月底前,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内外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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