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推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上海探索自贸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単管理模式实施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两份地方政府文件。
专家点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和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大政策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成立之初,就率先推出第一份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2013年版)。从2013年版至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从190项减少到45项,并通过向全国复制推广,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同时,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初,还推动了金融等六大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国家赋予上海发展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上海作为龙头要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建成新理念引领示范区、全球资源配置亚太门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这个背景下,上海加快探索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全球影响。它将助推上海跻身伦敦、纽约一流全球都市行列,引领长三角成为世界级城市群和全球现代服务贸易新增长极。
陕西西安: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
长期以来,货运班列通关一直采用一节车厢一申报的监管模式。西安国际港务区主动对接企业需求,联合西安海关多次赴乌鲁木齐、阿拉山口等地进行对接,促成实现同一品名、同一规格、同一合同、同一公司、同一列次的大宗进口货物,几十节车厢的舱单归并成1个舱单,使用1票报关单申报。
专家点评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执行院长姜玉梅:
“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属于全国首创的制度创新举措。该举措充分结合陕西自贸试验区地处内陆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地理特征,准确识别内陆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短板,将“一柜一单”模式改为“舱单归并”模式,节省通关费用,缩短通关时间,大大提升通关效率,促进内陆地区货物贸易便利化。
陕西自贸试验区立足自身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探索差异化制度创新路径,推出“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为企业实实在在降低了跨境贸易成本。该项举措有利于辐射带动“一带一路”沿线西部城市的协同开放,值得向全国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区域进行复制推广。
四川成都: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新模式
四川自贸区青白江片区创新内陆和沿边地区合作模式,中欧班列(成都)去程班列内外贸货同列运输,在乌鲁木齐内贸箱换外贸箱;利用中欧班列(成都)回程班列空闲舱位,搭载目的地为乌鲁木齐的外贸箱,在乌鲁木齐外贸箱换内贸箱。通过两地海关合作,实现国际班列通关便利化改革成效。
专家点评
四川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暨“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军杰:
为解决中欧班列普遍存在的去程货源较多,返程货源较少的问题,有效整合中欧班列运力资源,2017年底,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在全国首创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新模式。该模式创新到位,效果明显:1、解决了“重载率低、空箱浪费、成本高”的痛点;2、最大限度提高集装箱利用率,降低运行成本(据测算,外贸企业每节车厢出口运费由8330美元降至7600美元,进口运费由5000美元降至3900美元)。3、班列公司减少对政府补贴的依赖,提升中欧班列铁路运输市场竞争力。
集拼集运运输模式的创新涉及到两地海关的密切合作,接下来的重心应放在简化两地海关手续,完善通关便利化措施,促进两地海关单证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集拼集运速度和效率。
福建厦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对标国际经验,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将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由原来五个阶段减少为三个阶段,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1项,保留审批并进行流程优化和材料简化109项。通过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监管执法协作新机制,促进执法工作高效落实。
专家点评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葛顺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是一个重要领域,第一涉及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地允许不同经营实体准入并经营;第二涉及改革问题。厦门自贸试验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具有重要现实价值,其主要特点是根据企业需要,整合管理职能,优化审批流程,打造公共平台,减少审批环节,利用信息技术,并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管。试点比较彻底地实现了“多规合一”,工作效率显著提高,营商环境得以改善。这一创新经验,对于其他领域的开放和改革,也提供了有益启示。
重庆:“四自一简”监管新模式
重庆自贸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实施“四自一简”(即自主备案、自行确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税、简化业务核准手续)等高效便捷监管新模式,企业降本增效作用明显,海关行政效率大幅提升。
专家点评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
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四自一简”做法,不仅是海关监管方式的创新,也是通过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资源优化成本的重要抓手。通过尝试“四自一简”,企业经营自由度与政府部门“放管服”带来的便利度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营造当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小环境”。
更为可贵的是,“四自一简”诞生于重庆自贸试验区,但却有在全国普遍推广复制的价值。对于全国各个自贸试验区而言,无论是“四自”,还是“一简”,不仅都有必要做到,而且有条件做到,甚至在超出自贸试验区的更大范围,也对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意义重大。
浙江舟山:全国首个船舶进出境无纸化通关口岸
浙江自贸区探索对国家现行通关模式流程再造和深层次改革,开展“船舶进出境无纸化通关”试点,取消原先所需的44种70余项、共计150余页纸质材料,只保留船员出入境证件、临时入境许可申请等2项证件资料。
专家点评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区研究院院长陈波:
浙江自贸试验区的主要任务在于探索我国海上航运与贸易,尤其是大宗商品贸易与仓储便利化途径。此外,从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的角度出发,浙江自贸试验区整体上都应该和上海洋山港自贸片区通力合作,实现我国在航运、贸易、仓储、物流方面的制度创新与突破。在此背景下,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船舶进出境无纸化通关口岸”,为我国在航运贸易通关便利化方面的进一步开放做出了非常有益的尝试。
“无纸化口岸”,体现了浙江自贸试验区相关监管机构在两个方面的改革努力:其一,是他们正在努力使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手段,使得通关信息在各监管部门之间实现共享,从而有效减少冗余通关要求;其二,是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取消不必要的监管措施,为企业服务,实施更加专业化、合理化的管理措施。在双管齐下的改革中,浙江自贸试验区成为全国首个船舶无纸化通关口岸,也为此制度创新未来复制推广到全国奠定了基础。
河南郑州: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模式
郑州海关积极探索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允许区内试点电商企业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区外特定实体店铺进行展示展销,消费者到店体验并完成线上下单,海关放行后即可当场提走。这种模式丰富了跨境电商进口销售途径,对提升跨境电商消费体验等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专家点评
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
“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将保税展示、实体零售和新零售技术三者有机结合。在新零售技术支持下,消费者可快速完成线上下单、身份验证、跨境支付、三单比对、缴纳跨境税等一系列合规购买流程,清关后可获得进口商品,满足了消费者“所见即所得”的消费需求,这是很好的经营和监管模式创新。
与传统“保税展示”相比,“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有三个优势:在区外设立特定实体店铺,拓展了“保税展示”的地域范围;消费者线上下单,快速便捷、数量随意、便于追溯;便于形成网络口碑,信息传播快、涵盖地域广。河南郑州海关采用“包容审慎”思路,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建设网上丝绸之路,有利于促进世界互联互通。
辽宁大连:船舶融资中心助力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
为支持大连打造东北亚航运金融中心,中国银行总行在大连中行设立全国唯一船舶航运专业性融资中心。在营销模式方面,形成与船厂、中信保、中介等多方上下游机构的联动效应;在担保模式方面,突破传统思维,提出“DSRA”保证金模式。
专家点评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符正平:
中国银行总行在大连设立船舶航运专业性融资中心,是支持大连打造东北亚航运金融中心的重要举措,是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关键领域。该融资中心在营销模式方面的创新,体现了网络治理和供应链金融的思想,能够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上下游机构的联动效应。在担保模式方面,突破传统思维约束,首创“DSRA”保证金模式,降低船东融资成本,便利船东寻找合适租约,这体现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同时,境外船东通过开立NRA账户预存保证金,提升了境内非居民账户的活跃度,有助于大连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发展。
湖北武汉:“保贷联动”创新产品
为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武汉自贸片区联合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区内中小企业不同类型融资需求,推出“保贷联动”系列金融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无抵押物或担保情况下,只需缴纳较低保费购买保险公司相关保证保险保单,就能获得银行贷款或代替缴纳保证金。
专家点评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葛顺奇:
中小企业是我国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是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主力军。长期以来,中小科技企业受制于有科技、无资产、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武汉自贸试验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产业,针对中小企业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联合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保贷联动”系列金融产品,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无抵押物或担保的情况下,就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者代替缴纳保证金,极大地激发了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是一个解决当前瓶颈,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创新。
陕西西安:构建“一带一路”跨国农业产业发展产业链
陕西农粮加工企业爱菊粮油将我国农业技术输出至哈萨克斯坦,将进口哈萨克斯坦农产品深加工,同时利用哈萨克斯坦良好土地条件进行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目前已实现“北哈州、阿拉山口、西安”三地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中哈农业跨国合作体系,形成种植、收购、加工、物流、销售全产业链。
专家点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
“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这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陕西西安充分利用“一带一路”这一重要平台,践行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政策试验要求,把“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哈萨克斯坦等国农产品贸易产业链搭建起来,形成种植、收购、加工、物流、销售全产业链,是农业跨国合作的成功典范,是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践行“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和共享原则的有力佐证,这有助于积极发挥“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比翼齐飞”的共振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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