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二次创业”甚至“三次创业”,经开区下一步怎么走?
5月28日,《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为经开区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从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给予经开区更多政策支持。在经开区的建设和运营主体方面,提出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
《意见》还指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
经开区如何加大开放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目前国家级经开区(边境合作区)共有219个,遍布全国各地,每个省区市都有至少1家。其中,沿海地区较为密集,以数量来排前三名是江苏、浙江、山东,分别有26、21、15家经开区。
自1984年在14个沿海城市设立经开区起,它就被赋予了开放合作的使命,承担起吸引外资及产业转移的责任。
不过,在3批11个自贸区加上海南自贸区落地之后,经开区如何再发挥对外开放的作用?
《意见》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提出,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对外开放平台作用。为此,就要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
其中拓展利用外资方式包括,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
优化外商投资导向方面,对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内从事鼓励类项目且在完善产业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予以支持。尤其是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进行倾斜与支持。
提升对外贸易质量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
此外,《意见》提出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在科技人才集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完善财政、产业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布局,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开展项目对接。
在自贸区遍地开花的背景下,经开区也可以享受自贸区带来的制度红利。《意见》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程序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
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集聚区。
自贸区时代经开区如何立足
进行了多次创业之后,经开区自身仍需要改革,为此《意见》提出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
其中,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方面的举措值得关注。
《意见》提出,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支持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转型升级,经开区也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意见》提出,加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国家级经开区。充分发挥中央层面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国家级经开区推进主导产业升级予以适当支持。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鼓励各类资本在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投资建设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省级人民政府可将此类投资纳入当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予以支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
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除了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等,还支持经开区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人才政策更灵活
在用人方面,也赋予经开区更灵活的机制。《意见》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科技人员还可以享受减税优惠,《意见》提出,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完善人才政策保障上,《意见》还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国家级经开区工作。对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按照规定适当放宽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对国家级经开区引进外籍高端人才,提供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
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在国家级经开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可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此外,加强经开区的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
在集约用地方面,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改造,并按规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加强国家级经开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
在能源方面,经开区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意见》提出,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区内电力用户优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规定开展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减少或取消直接供气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省级管网输配服务加价。
[Next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