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12月16日上午10时起,北京市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共计218个收费广场启动不停车称重检测,针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发卡、不放行、一律劝返。
一辆超载货车在高速入口被拦截并劝返。
笔者16日上午在大兴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大兴新城收费站入口处看到,最外侧的三条车道均已在地面安装货车称重检测装置。工作人员介绍,在入口处的地面上安装了窄条传感器,货车只要在此通过,车辆轴数、总重量等信息即可实时显示在工作人员的电脑上,如遇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人员将不予放行。
上午10时许,一辆蒙A牌照的大货车欲驶入高速公路,然而显示屏上亮起红叉,提示此车总重量38.55吨,超重13.55吨。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该车在前方掉头并驶离。
北京市交通委治超工作处副处长李清华介绍,所有检测设施均经过北京市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与收费系统、治超监管系统联网运行,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严格把控货运车辆入口检测关。拒绝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后续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超限非现场处罚,以切实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在每个高速公路入口处均设有提示牌,路面标有交通标志标线,提醒货运司机提前进入货车检测专用车道。未经称重检测的,将不发放通行卡,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若车辆超限劝返,货运司机可选择就近的卸载场卸载超限超载货物,消除违法行为。被劝返的车主可通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北京交通”客户端APP、“北京交通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查询违法记录,前往就近的路政大队接受处理。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实施超限非现场处罚。货车超载超出标准30%的,将处18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并暂扣机动车;超载低于30%的,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施新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高速公路货车计费方式将由现行的计重收费转为按车(轴)型收费,实现ETC电子不停车收费。
工作人员介绍,对已办理ETC的货车,读取车辆OBU
内存储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未办理ETC的货车,如果当事人可以当场提供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证明文件上标明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如果当场无法提供或无法验证证明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则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GB1589—2016)的规定,按同一轴数限定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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