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路线图和时间表正式划定。
据新华社消息,8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意见》明确了最后三年脱贫攻坚的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明确了通过“五个一批”脱贫的主要方式: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
“为了做好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8月20日,在解读《意见》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指出,这具体包括加强养老保障、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住房安全、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保障义务教育五大方面。
还有3000万贫困人口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贫困人口减少6853万,贫困县摘帽100多个。但未来三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越往后难度越大,平均每年需要减贫1000万人以上。
据欧青平介绍,这30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大多数都是老病残等特殊群体。按照建档立卡的数据,当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40%、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比例超过16%。
如何才算脱贫“摘帽”?
“核心指标是贫困发生率要低于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则在解读《意见》时称,现在的脱贫攻坚工作,衡量贫困人口是不是脱贫的标准是“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其中,《意见》也提出,要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据了解,这些领域指标涵盖了交通、电力、住房、饮水、人居环境、教育、保险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看,韩俊指出,《意见》从完善顶层政策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三个层面,布置相关工作。
完善顶层设计层面,《意见》强调各项政策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要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的特殊困难,着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各项政策的倾斜力度。
强化政策措施层面,《意见》提出要从10个方面强化各项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这10个方面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加强生态扶贫,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其中,《意见》提出要从4个方面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短板,即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
,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加强统筹协调层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和科技等各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
财政、金融、土地保障攻坚
一直以来,扶贫“钱从哪里来”,“钱能用多久”的问题备受关注。
一位四川三州地区的乡镇干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虽然在扶贫资金支持下,他所在的乡镇在草莓种植等特色农业上有所发展,但相关种植业的大棚建设、土地平整等前期投入大、且盈利周期长,需要相对长期的政府补贴才能运转,当地农民对资金能否长期支持存在疑问。
而此次《意见》也给出了更为详细的答案,未来三年,将通过财政、金融和土地三方面政策支持,为脱贫攻坚提供支撑保障。
在财政投入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具体来看,文件提出要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等多个方面。
在金融扶贫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了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站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等多方面要求。
而在土地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将建立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
实际上,今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统筹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调剂办法》),确立了跨省域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和跨省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机制。
根据上述办法,在耕地跨省补充过程中,中央财政将相关经费预算,下达承担补充任务的省份。标准为补充耕地每亩5万元(其中水田每亩10万元),补充耕地标准粮食产能每亩每百公斤1万元。而指标跨省调剂时,贫困地区所在的省份调出价格,复垦为一般耕地的每亩30万元,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每亩40万元。
这些资金被要求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表示,这对扶贫攻坚将起到改善作用,“尤其对于文件强调的边远贫困地区来说,耕地开发潜力更大,这是其区别于沿海地区或景区的一个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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